[請益] 約僱人員給假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Pink Floyd..)時間15年前 (2010/12/07 10:3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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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 約僱人員的給假方式 是以年為單位嗎?? 還是以契約為主可以跨年度?? 我的意思是 例如事假是依到職月數之比例xx/12 X 5日 假設我是今年5月到職預計明年4月底走人 1.8/12 X 5日 = 15/4 四捨五入今年有4天事假。 (當年結束未使用完不得併入下年次) 明年4/12 X 5 = 1.5天事假。 2.我的契約期間有12個月所以離職前就有5天事假。 請問1、2那個才是對的 又我的事假只要不請超過核淮日數,基本上都是給薪假吧? 另外想請教關於病假,是否如約僱人員給假辦法所言 不用依到職月數比例計算,可休滿14天呢? 承上,這14日是否也是給薪假呢?? 還是這這14日一樣得依到職月數比例計算 8/12 X 14 = 10.5日 請超過10.5日病假就得扣薪了呢?? 懇請各位不吝賜教,耐心解答 -- 第一靶位彈藥到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254.133 ※ 編輯: sydbarrett 來自: 220.130.254.133 (12/07 10:39)

12/07 15:42, , 1F
問貴單位人事
12/07 15:42, 1F

12/10 21:47, , 2F
直接問人事最清楚了
12/10 21:47, 2F
文章代碼(AID): #1C_PodHn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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