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小菜鳥當公務員未滿一年的心得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Asami)時間15年前 (2010/12/12 11:25),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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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eresgirl (candy )》之銘言: : 可能我在面對許多用戶來鬧的基層 需要很正面 : 也可能剛畢業 理想抱負還很大 : 請大家別見笑了^^ : 行政中立的定義是? : 在基層民生單位,我認為的行政中立是倒對用戶有利的那邊. : 用戶百百種,很難完全滿意.拿這當藉口,不是行政中立,用戶會覺得你在推. : 這時對外要靠溝通靠說服,對內靠協調靠聯繫的藝術. : 為"組織整體進步"的藝術,少為個人感覺良好的藝術. : 在組織層級高的公務員更要以為民服務>行政中立,才能讓組織順暢,與基層連繫良好, : 廣納百川,制度規定也才能越來越完善.共勉~! 面對民眾不是要談行政中立, 也不是談為民服務>行政中立, 這兩個概念不見得會互斥, 況且,太空泛的道理,民眾可能聽不下去。 小姐,我們應該談如何依法行政, 如何在現行法令規範下幫忙民眾爭取其合法權益。 如果民眾的要求抵觸法律, 原則上我們承辦人很多時候只能解釋給民眾法令是如何規定, 過去相同或類似的案例,主管機關的見解, 以及就算打訴願和行政訴訟的可能結果。 有些明顯是民眾的疏失,要提醒民眾不要再犯。 如果法令有不夠周延的地方, 有必要也可以提請主管機關修法解決。 我們有我們的難處, 以我自己待在業務單位和法制單位的個人經驗而言, 的確有一些模糊地帶,就是行政機關運用裁量權的地方, 有可能在民眾不是惡意的情況下,做出有利於民眾的處分。 但如果個案事實已經明確符合法律的構成要件, 行政機關沒有裁量空間,非得依法作一定處分或其他行政作為時, 就算民眾有再多苦衷,我們承辦人多半是無能為力的。 為民服務最多是盡可能幫助民眾在合法的前提下, 幫忙解釋相關的案例如何適用法令, 有無類似的函釋或者比較有利的學說見解, 或者有沒有其他可以求助的管道。 但很多時候我們承辦人只能"說說"而已, 畢竟我們沒有任何決定權力, 我們必須遵守現行法令並尊重機關的行政慣例。 有時候就算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我們也只能吞下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78.30

12/12 12:15, , 1F
大推~有時候就算不合理,也必須吞下去
12/12 12:15, 1F

12/12 12:22, , 2F
行政中心 為民服務 依法行政 明明就是三個不一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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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混在一起談比較好吧? 行政中立是在談論政治與行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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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際 用到時都是更換執政黨或是選舉才會扯到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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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混在一起談 我先談身為承辦人如何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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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如何在依法行政下做到為民服務 合法前提下幫助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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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3:51, , 7F
我不是說樓上
12/12 13:51, 7F
文章代碼(AID): #1D142H3G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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