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年終獎金發放單位一問?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jacy)時間15年前 (2011/01/26 09:3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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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 1/1 - 3/30 在 A 學校任職 (代理教師) 3/31 - 12/9 在 B 單位任職 (委三本一,權理四職等) 12/10 - 12/31 在 C 單位任職 (委五本五) 在 B 單位離職前, B 單位的出納跟我說年終獎金是由 B 單位發放, (1/24也確實發給我53130) (應該有含1-2月年資,但我現在不在那,看不到明細) 但 C 單位也在 1/24 發給我年終獎金, (用五本五的薪水(23700+18350)*1.5*10/12=52563) (應該是沒算到 1-2 月的代理教師年資) 我打電話給 C 單位的出納, 跟他說 C 單位多發了年終獎金給我, 但出納卻說年終獎金應該是以 12/31 在職為準, 應該是由 C 單位發放, 我等等會在問以前的單位出納, 也順便上來問問各位有經驗的前輩們, 主要有兩個問題: 1. 到底應由 B 或 C 單位發放年終? 2. 發放的基準薪資應該是用 B 或 C 單位的月薪? 還是依任職月數比例計算呢? 那月數又應該怎麼算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206.253

01/26 09:47, , 1F
C單位正確。以你十二月一日的薪水為準。
01/26 09:47, 1F

01/26 09:48, , 2F
你要根人事說你年資有連接起來,應該才能發整年的
01/26 09:48, 2F
文章代碼(AID): #1DFtbOh3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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