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考上「申請延訓」卻被拒絕~如何提訴願?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貧瘠農場)時間14年前 (2011/10/26 01:04), 編輯推噓7(1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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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人剛考上警特,要去警專受訓1年半,可是因為要照顧幼子的因素想延後受訓一年, 所以用「其他不可歸責事由」為理由申請「延後受訓」,將相關資料都附上,結果被 拒絕。 1個月內可以提訴願,但大家都沒有提訴願的經驗,下載了表格,但理由卻不知道如何 下筆。 再看了公文拒絕的理由,真的滿令人驚訝:文中敘述報名時,小孩「已經」出生 了,可是卻願意來考試,代表事先已經接受考上就要馬上接受訓練及分發。 的確令人啞口無言,可是按照這邏輯,若基於讀碩士理由延後,只有碩一生可以保留吧! 因為碩二以上的學生,在報名之前就是學生身份,也已知道考上就要馬上接受訓練及分 發,卻來考試...再仔細想公文寫的理由真的無法令人接受,將受訓保留的原因起點「限 縮」到報名時間(3月)跟考試時間(6月),但忽略「事實」延續到今天(10月)仍 存在。 再說說私人的事情,她小孩才1歲多,仍在哺乳,而且她先生在上班,雖然婆家仍有「人 口」,可是根本不願意(求他們也不可能)照顧孩子,請保母說實在他們經濟太吃緊, 他們仍在租屋,扣除生活費,根本很難,娘家只剩一個67歲媽媽,但體力(有高血壓) 不堪長期照顧活潑的幼兒,或許她事先應該評估自身條件再考,可是她只是提出延後1 年,等孩子大一點,其他親人可以妥善照顧時再受訓罷了。 希望各網友提出訴願書該如何補強的建議,因為她一想到孩子照顧問題,壓力真的好大 真的想不出來,就只能把這些家裡的「實況」敘述出來,但擔心審查委員只想看「書面 證明」,她辛苦好久考上了,卻得考慮放棄,好可惜,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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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問到懂的人最好,完全沒人問時,只好勤勞點找以前的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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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決定研究。可以在快到期先寄訴願書聲明要訴願,理由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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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也覺得應該不能保留 當初報考簡章都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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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不然一逾期就不用玩了。還有,以機關收文日為準,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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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不要抓太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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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就做抉擇吧 世上哪友都能事事順心兩全其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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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方面法令我不熟,不過碩士生應該不是用不可抗力這條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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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原PO比喻可能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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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不可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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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既然辛苦好久考上,如果真不能保留,借錢托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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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去受訓,今年考得上不代表以後也考得上,尤其又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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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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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完整的回函打上來或貼上來大家才較好給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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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derbb大,請問以前的訴願決定要從哪裡找?..大家真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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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良心建議,只寫家裡的實況,應該駁回機率很高。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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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看法不是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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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可以類推適用公務員的育嬰留停 而且這是無敵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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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訴願管轄機關網站找找,應該會有公開,詳細去問該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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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比較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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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 的確比喻失當,我也瞭解看「法」非情..可能最差得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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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在留停是無敵條款。但類推適用?我很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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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11大:育嬰留停也要任職滿1年...不過我也會建議附這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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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機會讓給更需要的人不是更好 小孩成長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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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教養小孩是父母的責任,那怎麼會是不可歸責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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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保母經濟太吃緊,這算是不可歸責的原因嗎? 自己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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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受訓資格是依公務人員考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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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將家裡無人可哺育嬰兒的情形,詳細敘明,並檢附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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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戶籍謄本等相關資料,足資證明只有他能夠哺育嬰兒,再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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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字面解釋 那就再懷一個就能保留了 反正也沒規定要懷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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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沒完成受訓前,連公務員都不是,如何類推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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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會提出以不可歸責事由申請保留受訓資格,通過的機率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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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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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真的類推 我只是說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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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沒必要提訴願,只要再申請一次,通過機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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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訴願要去扯基本國策問題 然後扯到現在的育嬰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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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之前已經申請過,這次再提出,視同同一件案子,符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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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的規定.至於訴願太耗成本與精神,大可不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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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停不太可能 不是正式警察也沒有佔缺 沒有職位可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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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簡單的就是再懷一個 另一個方法就是想辦法生病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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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大概也要到病危程度才可能保留吧^_^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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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請也不一定會受理阿 同一案件未有新事由 且已經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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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裁決 一事不再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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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個保母有這麼難嗎?那以後要上班或輪班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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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人家第一次申請時資料沒備齊,如果之後備齊了,當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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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同前案一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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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不足 申請100次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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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當初就不要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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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生簡章,請看清楚。再者,反向想,小孩都一歲多了,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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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是建議最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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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看,都覺得理由很不充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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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誇張一點,每個人都先考上,依自己的情況,找理由延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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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警政署怎麼做警察人力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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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不能保留 = = 研究所那個是有另外特別列出來,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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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在「無可抗力特殊事由」中,一般那是指傷病意外那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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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孩這並不算「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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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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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不想去可以不要考。這麼顧家真的能當個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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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類推啦,根本還沒實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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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碩士可以辦理保留 是因為考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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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歸責這種東西 就變成 個案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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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1歲的小孩就算延一年長到2歲就會乖的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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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沒法照顧多延一年就會突然有錢可以請保母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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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先生打算多工作一年就要辭工作帶小孩? 根本說不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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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幾位 簡章早就說的很清楚了 既然這樣當初幹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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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推taimur 當警察本來就是家庭上要犧牲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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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這種新泰 是不是到時候受完訓分發了 又要整天該說外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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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累 想要調內勤 那其它也辛苦考上的人不就活該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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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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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家裡都沒人可以幫忙顧小孩,不然以後還是要面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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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半夜加班,一出門兩三天後才能下班,考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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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是建議最少六個月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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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fkmgxf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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