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機要人員不休假加班費請領疑問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關電腦的"兇手")時間14年前 (2012/01/11 23: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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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大家 如果選舉結束後,機關首長總辭,機要人員也隨同進退的話 那機要人員該年度的未休假加班費應如何計算天數?? 假設該機要人員年度休假有28天,本月份實際到勤10天,休假5天(總應上班天數15天) 那未休假加班費是下列那種算法呢? (1)28天-14天(應強制休畢天數)=14天 但因本月份只到勤10天,所以實發10天未休假加班費 (2)因為總應上班天數15天,扣除14天應強制休畢天數 所以只發1天未休假加班費 不知道以上何者為對?有相關的解釋令嗎?? 另外再請教一下,領了未休假加班費,還可以把16000元的休假補助費刷光光嗎? 如果不行的話,請問有何相關規定~ 謝謝大家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8.9.91
文章代碼(AID): #1F3QsKpB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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