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幫幫考試院重整考績制度吧...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melkk)時間14年前 (2012/03/01 22:56), 編輯推噓2(2010)
留言12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考績法第2條寫得清清楚處.. "公務人員之考績,應本綜覈名實、信賞必罰之旨,作準確客觀之考核。" 就是這一點做得不好才讓考績制度失靈.. 究其原因就是打考績的方法太簡化到只剩百分比與分數... 如此怎能讓人信服?如何讓人放心? 具體建議如下: 1.考試院會銜行政院..比照各機關訂編制表的方式.. 要求各機關將其公務員考績基準分數訂出, 以及得以加減考績分數的項目明列.. 並逐級核定審定後..公佈施行...(~各機關公務人員考績評分基準表~) 如此,公務員在年初是79分,80分..何年月日因哪些項目被加減分... 可以清清楚處的反映在平時考核與年終考績表上... 考績分數不僅公平計算, 要申訴也有個準兒... 最重要的可以讓公務員知道 何時何項被減分被加分..才能收興革之效! 2.因是比照訂定編制表的方式所律定,是一個可適時修正的評分基準.. 且又是逐級核定審定的機制,也不怕哪個機關首長為私慾違法亂考評... 3.各機關可因時因地制宜 訂出其公務員考績評分基準表.. 上級機關當然也可就其下級機關績效,微調整其基準分數或加減分項目.. 4.此加減分項目可以參酌法律/道德/工作成效/生活品性/才能等等... 基本上只要不影響善良風俗者都可列入..但需以能具體評核者為限... 如此將可隨民意風氣或任務取向適時修改整體公務員能力屬性... 5.平時考核表與年度考績表除列出總分等第外..其加減分細項亦應明列出... 公務員才會知道哪邊不足需要改進或哪些優良需保持.. 不幸需申訴時..也可就其中一些項目辨白之... 以上這些建議應不用大修考績法吧?! 只要考試與行政兩院協調好.. 基本上以行政法規辦法就可做為..... 當然也希望未來考試院能加強機關內考績查核機制... 讓每個機關都能依據考績法第2條之規定評定公務員之考績...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08.148 ※ 編輯: melkk 來自: 59.104.108.148 (03/01 22:57) ※ 編輯: melkk 來自: 59.104.108.148 (03/01 23:03)

03/01 23:00, , 1F
現在都在找鐵枝背書...就..隨他爽了
03/01 23:00, 1F
不能放棄啦...幫他們找出好方法.....歡迎參考引用轉寄.... ※ 編輯: melkk 來自: 59.104.108.148 (03/01 23:06)

03/02 01:17, , 2F
上面不蠢 他們會想改舊有考績必有原因
03/02 01:17, 2F

03/02 01:17, , 3F
他們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提出來的方法有何缺點
03/02 01:17, 3F

03/02 08:50, , 4F
阿關:這篇系蝦小,我只知道黨證啦= =
03/02 08:50, 4F

03/02 08:54, , 5F
我覺得想法很好,可是台灣人情包袱這麼重,這麼客觀可行嗎?
03/02 08:54, 5F

03/02 11:42, , 6F
主管罩的 不來上班照樣考甲 90%丙也弄不到他
03/02 11:42, 6F

03/02 11:46, , 7F
只能說試院的人太不了解公務體系了 只想建功
03/02 11:46, 7F

03/02 12:28, , 8F
他們當然知道自己提的有啥缺點,每次被質詢都滿頭包不知如
03/02 12:28, 8F

03/02 12:28, , 9F
何回答,但是就是要硬上,只會說「到時會有配套措施」
03/02 12:28, 9F

03/03 09:39, , 10F
要績效 從主管下手 要省錢 從人事制度 退休金上限下手
03/03 09:39, 10F

03/03 09:40, , 11F
要搞亂國家從現職人員下手 只能說離統一不遠了
03/03 09:40, 11F

08/06 01:29, , 12F
何回答,但是就是要硬上 https://muxiv.com
08/06 01:29, 12F
文章代碼(AID): #1FJuumh5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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