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文書影本(or電腦掃瞄檔)能不能當證據?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資深象迷)時間14年前 (2012/05/27 18:11), 編輯推噓0(0014)
留言1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一下, 假設正本公文遺失(or天災地變水淹,or被有心的處理掉等等), 然後不小心在故紙堆發現有影印本(or 不小心發現在d槽有...) 影本能不能當證明文書 (1)可以 (2)不行 (3)法院個案認定 刑訴159-4: 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記錄文書 ,證明文書得為證據 沒講正本還是影本 ===> 限縮解釋的話, 是不是影本不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4.194.248 ※ 編輯: hrma 來自: 182.234.194.248 (05/27 18:13)

05/27 19:58, , 1F
如果是上法院的東東,似乎本國的規定是法官自由心證...
05/27 19:58, 1F

05/27 20:46, , 2F
說實在有可能當證據的東西還蠻五花八門的,要不要到法律相關板?
05/27 20:46, 2F

05/27 21:58, , 3F
蓋個.。與正本符合..XD
05/27 21:58, 3F

05/27 22:24, , 4F
樓上,那個沒看到正本,誰蓋的下去...-.-影本公文能不能當證據
05/27 22:24, 4F

05/27 22:25, , 5F
也就是法官一句話,我也有找不到正本公文的東西,最後找了報紙上
05/27 22:25, 5F

05/27 22:26, , 6F
的公告頂上去,還好中央圖書館啥報紙大概都有留...-.-
05/27 22:26, 6F

05/27 23:00, , 7F
要是連發文機關的稿,收發的文稿都弄得掉的話...
05/27 23:00, 7F

05/27 23:00, , 8F
只能說您可能惹上了不該惹的人了...
05/27 23:00, 8F

05/27 23:01, , 9F
搞不好您明天在警察機關記錄上就是強姦殺人犯通緝中了...
05/27 23:01, 9F

05/28 05:44, , 10F
近的公文不知道,但是時間久遠的公文稿,有保存期限的有可能被銷
05/28 05:44, 10F

05/28 05:45, , 11F
毀,至於太特殊的情況,也許連上法院的機會都沒有吧...
05/28 05:45, 11F

05/28 05:46, , 12F
既然還只是在翻資料吵的階段,用力的翻吧...-.-
05/28 05:46, 12F

05/28 10:30, , 13F
很多機關留存的都是掃瞄檔阿 正本期限到就銷毀了
05/28 10:30, 13F

05/29 19:24, , 14F
掃瞄檔儲存媒體出點意外也就沒了...:Q
05/29 19:24, 14F
文章代碼(AID): #1FmVtFq0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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