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花院法官陳鈺林懲戒處分新聞稿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水果報報)時間14年前 (2012/06/20 11:56), 編輯推噓-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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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5755 信箱] 作者: G5755 (水果報報) 看板: Lawyer 標題: [新聞] 花院法官陳鈺林懲戒處分新聞稿 時間: Wed Jun 20 11:50:44 2012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新聞稿 發稿日期:101年 6月15 日 發稿單位:書 記 廳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陳鈺林,與刑案繫屬該院之警官在夜店同桌飲酒鬧事,其言行 不檢有損司法人員端正形象,並違反法官倫理規範及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本會議決休 職壹年之懲戒處分。 被付懲戒人陳鈺林係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停職中),其職司審判職務,言 行舉止應端莊謹慎,避免不當或易被認為不當的行為,以維個人及司法機關之聲譽與 形象。然被付懲戒人於101年2月20日清晨2時30分許,在花蓮市林森路407號river夜店 外,偶遇因涉嫌電玩弊案正由花蓮地方法院審理中之花蓮分局警官郭汝俊,竟一起進 入該夜店同桌飲酒,酒後情緒管理不佳與同桌酒客衝突吵架,復與民眾發生糾紛,並 於派出所處理時表明法官身分、辱罵處理官警、再與到場店家、民眾吵架互罵,又朝 他人潑水等情,而有酒後諸多失態之舉,其言行不檢,有損司法人員端正形象。核其 所為,與法官倫理規範有違,且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 驕恣,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之旨,爰審酌一切情狀,議決予以:休職,期間壹年之懲 戒處分。 【清字第11083號】 資料來源:司法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253.23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5755 (163.29.253.237), 時間: 06/20/2012 11:56:27

06/20 12:29, , 1F
這不是鼎鼎有名的薦八小股長(EHS fm997)你又重出江湖啦
06/20 12:29, 1F

06/20 12:47, , 2F
他還有分身fideism cachito
06/20 12:47, 2F

06/20 17:28, , 3F
洗文章.........
06/20 17:28, 3F

06/22 17:26, , 4F
原來賤八鼓掌這麼多分身
06/22 17:26, 4F
文章代碼(AID): #1FuKdiBU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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