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處理公文的原則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圈)時間13年前 (2012/08/18 10:2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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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nkflower94 (幸運小姐)》之銘言: : 我是機關中有關場地借用的承辦人 : 最近收到一份文,是某大學要跟本校借用場地進行某計畫活動 : 我的習慣是,除了需蒐集資料的公文外,其餘都是現收現辦 : 因此我便打去該大學詢問該活動的確切時間與經費問題(因為學校要酌收場地費用) : 但文中的聯絡人卻一問三不知= = 遇到爛公務員時,就只好把他當成笨百姓。 如果今天是民眾書面申辦事項,資料證件卻提供不齊時,你會怎麼做? 直接否決他嗎?當然不是,除非你想被人講說你官僚。 我的話,兩種辦法: 一、文先存,在公文註明俟資料補齊再行辦理。 二、回文給對方,說明缺少那些資料,請他補正後才能審核是否通過。 本案因為你已經先電洽對方,但是對方擺爛不理你。 那我想直接採取正式發文給對方這種比較強硬的方式還是合理的。 如果你措詞寫得委婉一點,上面應該不會不同意你發這個文出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06.10

08/18 12:43, , 1F
謝謝T大的回覆:)
08/18 12:43, 1F

08/19 00:49, , 2F
台端所送資料不齊,俟資料補齊再行送府辦理,請 查照。
08/19 00:49, 2F
文章代碼(AID): #1GBlokKD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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