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黃季敏涉貪 若無確切證據,最後恐無罪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肌力感)時間13年前 (2012/08/31 19:43), 編輯推噓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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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法網》黃季敏涉貪 律師:若無確切證據,最後恐無罪 2012/08/31 18:23 記者葉志堅/台北報導      字級 涉嫌貪污、圖利、圍標的前消防署長黃季敏,經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後,台北地方法院在30 日以有串證之虞且涉犯重罪,裁定羈押禁見獲准;但有律師表示,如果檢察官在未來無法 提出確切犯罪證據,證明犯罪行為的詳細時間、地點、金額、人數等事證的話,恐怕等羈 押期滿,黃季敏還是有可能會「全身而退」。 「欣欣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宏彬表示,「不管檢調查出多少金塊,查出多少存款,還是有 多少廠商承認行賄,只要沒有辦法在開庭時拿出證據,明確證明是在哪一年,什麼時間、 什麼地點、做了什麼犯罪行為,要判有罪有一定程度的難度。」 陳宏彬律師指出,「刑事法律有很嚴格的證據門檻,法官判刑是看證據多寡,要判一個人 有罪,必須要有很縝密的確切證據才行。」就如同涉嫌迷姦偷拍的淫魔富少李宗瑞,不管 檢察官掌握多少光碟,只要沒有被害人出面指證,李宗瑞最後還是可能會被判無罪。 就目前媒體所報導的犯罪事證看來,陳宏彬律師認為,就算檢調查出黃季敏有不合理的巨 幅資產增長,那頂多也只會構成「財產不明來源罪」,距離「貪污罪」的定罪門檻還有很 遙遠的距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57.197

08/31 21:33, , 1F
這也是為什麼大家都只想當大官的原因 都不會有事
08/31 21:33, 1F

08/31 21:34, , 2F
基層被投訴就會是乙等
08/31 21:34, 2F

09/01 07:22, , 3F
哪一個案件沒有證據是會被判有罪的?這不是廢話嗎?
09/01 07:22, 3F

09/01 16:34, , 4F
這記者就是在告訴大家:他貪汙 但有可能無罪喔~
09/01 16:34, 4F

09/01 16:35, , 5F
法官還沒決定到底有無貪汙 記者就已經判決了
09/01 16:35, 5F

09/01 18:12, , 6F
不管目的為何,記者就愛屎弄
09/01 18:12, 6F

09/02 15:26, , 7F
陳律師不要太悲觀 查查關鍵字 河川局 賴丁甫
09/02 15:26, 7F

09/02 15:27, , 8F
只要有廠商帳冊 貪汙罪就可以成立了唷~~
09/02 15:27, 8F
文章代碼(AID): #1GGADaTo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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