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上頭兒要我初二留下來加班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該隱)時間13年前 (2013/01/17 00:40), 編輯推噓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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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 引述《Crossbearer (該隱)》之銘言: 讓小弟自我辯護一下吧 : : 小弟是基隆人,今年考上高考,有幸(或不幸?)分發到南部的某區公所 : 天龍人 是吧??? 天龍國在台北,基隆應該算廣義的南部才對 : : 同課室的長官和同事人都很好,但是公所的制度和法規認知倒是挺#*(%*)的 : 是嗎??? 那表示您 嫻熟各樣制度跟法規認知 嘍?? 小弟僅略通常用法規罷了,至於制度,畢竟偏向人治的單位,小弟是不太能適應 : : 小弟目前正在受訓,今天接獲同為基隆人的同事電話告知 : : 因為該區每年初二都會舉辦廟會活動 : : 而活動承辦人把我們兩個都排進工作人員名單裡頭 : : 根據我同事說法,他去年已經因為同樣的事上簽過了 : : 但是公所主任秘書卻要他初二結束後再回基隆 : : 後來是我們課長帶著他去跟區長溝通,才免於初二回來南部加班 : : 結果今年又發生同樣的情況... : 去年【一個】基隆人, 今年【兩個】基隆人 對啊,在外地遇到同鄉的感覺真好 : : 我想請問各位同為公職的前輩,這種情況究竟常不常見 : 常見..... : : 如果有前輩曾面臨相同的情形,或許小弟我可以比較釋懷一點.... : 若敝人告訴您,敝人今年春節會怎樣過.... : 您聽完, 大概直接雙腿一軟 跪下了 我想我應該是聽不完 : : 不過如果溝通不良或協調破裂,我可能會直接辭職 : 建議辭一辭啦....... 這倒是真的有在考慮,畢竟小弟算是誤入公門 : : 或是當天再call課長說人潮過多,無法南下加班 (要記曠職就隨他吧) : 是呀是呀,小時偷摘葫,大漢偷牽牛 ,聽過沒??? 才疏學淺,又學到一句成語了 : : ◆ From: 219.85.95.25 : : → Crossbearer:To copkiller, 如果我是當地人, 我也會覺得一天還好 01/16 00:50 : 對呀,所以住當地的,沒讓天龍人回天龍國過春節,通通犯賤,通通該死,是吧??? : : 推 koller:奇怪咧 那些萬年約聘臨時的"本地人"不能去喔 01/16 02:07 : 說得好,怪不得那些勞工拼命的看不爽公務員待遇福利.... 所以小弟向來對接觸的廠商都很好,也有幸廠商還願意把小弟當朋友看(應該吧) : : → Crossbearer:小弟待過更操的單位,自認抗壓性還算OK。只是現在遇到 01/16 19:44 : 所以辭了來考公務員,對吧??? 不,小弟本來就是公務員了 : 抗壓性 ok ?? 真的把法條唸熟了嗎?? 法律千百條,請問閣下是指憲法嗎? : : → Crossbearer:現在這情況,第一反應是:「正常人會這樣要求嗎?」 01/16 19:45 : 很正常,因為你在 【公家單位】,請拋開您之前的死勞工死老百姓想法~~~ 很慚愧地...小弟從沒當過勞工,死老百性倒是當了二十幾年 : : → Crossbearer:現在是打算當天直接不去了,如果就這樣黑掉了也無所謂 01/16 19:52 : 沒意見, 別這樣嘛,行政指導一下嘛 : 個人造業個人擔,小叮做事小叮噹. : : → Crossbearer:不過要求區公所成員到場的是主秘,上簽大概也會被退 01/16 21:18 : 先來給您做個側寫.... : 這份是您的第一份公職. and 您應該不是當義務役出來的. 算是第二份 and 小弟當兵時有幸得主官賞識,接了三個文書屎缺... : 至於法規認知??? 這帖拿去服用,看您是否看不看得懂這法條在寫啥米洨~~~ : 看您上面這些論點,抵觸了哪幾條(隨便挑就有三條了)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38 : 公務員服務法 : 第 2 條 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之義務。但屬官對於長官所 : 發命令,如有意見,得隨時陳述。 已陳述 : 第 7 條 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稽延。 本人自認執行職務時向來奉功職守,絕無推諉怠惰之行為 : 第 10 條 公務員未奉長官核准,不得擅離職守,其出差者亦同。 本人自認未奉長官核准,絕不擅離職守,頂多溜去停車場抽煙 : 總之呀,切記呀,在公家機關,穿上【公務人員,刑期最低 25 年】的囚衣, : 您就要搞清楚【身分】呀, : 若您想不透,只能建議您早早離開............ : 去年一人,今年兩人,明年呢??? 明年大概一個基隆人都沒了吧 : 怎不想想:承辦這麼苦命,幹嘛要辦這活動??人家承辦也想回家搓奶呀, : 您,有比他慘嘛?? 就承辦是當地人且辦了十幾年的情況下 如果高鐵來回,我真的覺得我很慘 : 您,是不是這個機關的一份子?? 說真的,報到沒幾個月,實在沒啥融入感 : 那要是明年換您當承辦,全部人都跟您這樣翻,有人腳痛不來,有人 LP 腫大 : 來不了,有人愛愛被夾住了拔不出來, 通通給您放槍, : 連十拉十,二十一番,全會場只有您一個人唱獨腳戲. : 然後全部長官甩都不甩您,就等著看您的好戲. : 您不就準備到區公所樓頂大喊 【你們都欺負我】,然後跳下去??? 小弟在之前單位算是16hr待命,不管幾點,只要有事也是一通電話就過去 業務(臨時交辦、大型案件)當天做不完就留下來做到完、帶回家做或六日回單位繼續 感謝之前單位長官關心,都叫我記得報加班補休 但小弟的觀念: 「自己的事情本來就要自己想辦法做完」、「該給我的給我就行了,我不奢求其他」 故在之前單位兩年,小弟從沒報過任何加班補休時數或加班費 也有幸臨走獲得機關首長稱讚:「工作態度嘉,做事能力也好,你離開真是可惜了」 (雖然我希望他把能力好那句放前面...) 應該說,這次的情形,是小弟個人一個無法退讓的點 小弟一直都在外地,至少希望過年時可以回家盡盡孝道 親人跟工作(更何況做沒多久),我想我會選擇前者 而公職嘛,當初既然誤入,或許自己一直以來都是在找個契機離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05.41.158

01/17 00:56, , 1F
啊不是就辭掉就好…… 哪那麼多有的沒的……
01/17 00:56, 1F
※ 編輯: Crossbearer 來自: 27.105.41.158 (01/17 00:58)

01/17 13:01, , 2F
跟家人討論一下,因為這樣辭職,家人會覺得你孝順?
01/17 13:01, 2F

01/17 13:02, , 3F
如果是自己想離開公職,就沒必要上來PO這個
01/17 13:02, 3F

01/17 13:09, , 4F
拜託您快辭喔~外面很多人等著做您的工作~還講到孝順..噗
01/17 13:09, 4F

01/17 17:16, , 5F
板主都不水桶m那傢伙的 任它在那掀波瀾 很奇怪哩
01/17 17:16, 5F

01/17 19:17, , 6F
外地人就可以有特權嗎 本地人就活該優先留守嗎
01/17 19:17, 6F

01/17 19:18, , 7F
你的薪水要不要也讓本地約聘僱領
01/17 19:18, 7F

01/17 20:23, , 8F
不喜歡的工作就直接辭吧 以後應該還有很多像這樣的鳥事
01/17 20:23, 8F

01/17 20:41, , 9F
我之前在離島工作 也是有同事因為辦活動必須初一初二
01/17 20:41, 9F

01/17 20:42, , 10F
加班 也沒甚麼好說的...不過很幸運的是主管跟首長
01/17 20:42, 10F

01/17 20:42, , 11F
都會直接幫我留假回家 PS我也是基隆人在南部公所
01/17 20:42, 11F

01/17 20:43, , 12F
如果你找的到代理人 那也許還辦法啦
01/17 20:43, 12F

01/17 20:48, , 13F
話說我老公領國家錢以來也從沒在初二之前回過家吃飯
01/17 20:48, 13F

01/17 20:48, , 14F
如果你真的很介意 辭職也是種辦法 QQ
01/17 20:48, 14F

01/17 22:34, , 15F
那你接下來就一定要找離家近的工作,辭公門其實也沒關係~
01/17 22:34, 15F

01/17 22:36, , 16F
不過,現在一年後就能調職了,你是行政類應該不難調回去
01/17 22:36, 16F

01/17 22:36, , 17F
看你是不是很急今年一定要初二回家啦 XD
01/17 22:36, 17F

01/21 00:41, , 18F
自己想清楚就好 親情又不是只有初二才有 盡孝隨時可以
01/21 00:41, 18F
文章代碼(AID): #1GzjVvD7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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