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辭職再任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llll)時間13年前 (2013/04/26 14:43), 編輯推噓5(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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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18.163.165.158 : ※ 編輯: Diorissimo 來自: 118.163.165.158 (04/26 10:06) : → maniaque:該函說明二才是重點........您先把整篇解釋函看通再說 04/26 11:15 : → maniaque:那個 一個月 只是草案而已...【草案】 04/26 11:16 : → maniaque:那個【草案】已經變成 13年老酒了.... 04/26 11:16 : → Diorissimo:我太心急了~感謝提醒呀!! 04/26 11:38 : → maniaque:另外,對方要一開始就以非現職開缺,整個程序才合法 04/26 12:25 : → maniaque:不是前面要現職,後面又非現職,會出事的... 04/26 12:25 : 推 bota:不是喬同一天報到就可以了(跟用人單位談好) 04/26 12:44 : → bota:不是喬同一天報到就可以了(跟用人單位談好) 04/26 12:51 : → bota:比如說今天早上辭職生效...下午去報到(現在高鐵很方面) 04/26 12:52 : → Diorissimo:可是原機關首長沒簽辭呈,怎麼在原機關離職,拿離職證明? 04/26 14:19 : → Diorissimo:逕自報到的話,不是會被記曠職記過嗎??>< 04/26 14:20 既然你會想到這招, 就代表你跟 "用人機關有默契了" 如果有默契, 那就沒問題了, 先講法律規定如下三點:  (一)派令一個月內都有效  (二)派令不是只能開一次,過期了還可以再發一張   (二)現在不能禁止公務人員辭職   所以,這樣你應該明白了, 流程大概如下二種情況   (1)你現在開始辦辭職, 然後自己預估公文跑完的時間點,   比如說預估 5/14跑完(如果原機關主管比較笨,不知道公務員可以辭職,   要解釋===>時間會拉長)   然後告訴"用人單位" , 叫他大概5月10日發派令過來,   這樣子假設真的順利在 5月跑完辭職流程,   當天早上在原機關辭職, 下午去新機關報到(一定要當天報到 ===>   不然會變成非現職, 不小心會出事)   (2)如果不小心,原機關主管很笨,不知道辭職不能不批,   解釋老半天不說,可能還是走複審程序, 至少6月以後,甚至是7月了,   派令過期了捏? 怎麼辦????   既然跟用人機關有默契了,   叫他約6月15日在發一張派令就可以了      ps: 一般來講,辭職不准的機率不高。。。。 只要用人機關願意配合你,       應該可以走的成   ps: 以上是對於人事程序的個人理解,供參       如果有錯,歡迎指證       不小心害 dior~ 弄假成真(辭職)就罪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70.217

04/26 15:01, , 1F
所以以後大家商調遇到原機關不準時都可以用這招?
04/26 15:01, 1F
不是每個人都重要到,用人機關的人事願意配合的   並且,   人事一條鞭,你要找議員施壓人事主任,根本使不上力。。。   相對而言, 找議員施壓機關首長放人比較輕鬆 ===>   這也是大家用這招的原因

04/26 15:02, , 2F
真的不需要商調機關徵人時就註明可以用非現職嗎?
04/26 15:02, 2F
  原po不知道是不是應徵一般行政(or其他行政類)的職位,   如果是的話    考試院根本不可能讓原機關報非現職缺的事求人(行政類不要肖想   非現職任用這件事了) 

04/26 15:06, , 3F
主要是要看用人機關,機關可以選用備取!!
04/26 15:06, 3F
備取有風險吧,   你原機關辭職了,   如果新機關的正取去報到 ===> 那你就掛了(真的辭了) 如果"有默契", 還是叫他列正取,   然後派令找適當時機再發(並且不排除發第二次的可能),   風險比較低 

04/26 15:14, , 4F
那個~~幫人家馬賽克一下吶>////<~~
04/26 15:14, 4F
現職非現職認定, 有個類似的例子 今年考上某機關,分發報到 不爽 隔年在考, 一樣接受分發報到 有人去考試院問: 這種情形算是 "新任"還是。。。。   考試院的說法是, 同一天到離職 是 視同 "商調"   ps: 當然如果你跟用人機關的人事有默契,       你把我的說法拿去問一下新機關的人事,確認一下       (雖然我覺得可行。。。但還是確認一下比較保險)  

04/26 15:17, , 5F
是要馬賽克啥 表示你問完就要砍文了? 凡走過都查得到痕跡
04/26 15:17, 5F
他是說, 他現在的職系 ※ 編輯: bota 來自: 115.43.170.217 (04/26 15:24)

04/26 15:26, , 6F
樓上正解,這篇我不會砍滴,請大大息怒>//<感謝您呀!!
04/26 15:26, 6F

04/26 16:15, , 7F
其實這不是一個好方法,很傷和氣,也可能會傷了自己的前
04/26 16:15, 7F

04/26 16:15, , 8F
塗!
04/26 16:15, 8F

04/26 20:29, , 9F
?!不是說就算離到職同一天也是非現職嗎?
04/26 20:29, 9F

04/26 22:19, , 10F
問題同bookshop +1,辭職不就辭職了嗎?就算到離職同一
04/26 22:19, 10F

04/26 22:20, , 11F
天也是屬於非現職人員吧?
04/26 22:20, 11F

04/27 00:13, , 12F
這一招真的有人用成功?還是純粹創意發想?
04/27 00:13, 12F

04/27 21:10, , 13F
反正錯了失業了.....樓主也只能說..【誰叫你真的信了】?
04/27 21:10, 13F

04/27 21:11, , 14F
還一直叫對方發公文勒?? 對方機關是沒首長沒主管了是吧?
04/27 21:11, 14F

04/27 21:11, , 15F
隨便就發派令....這是【令】耶,一層一一層二決行的玩意
04/27 21:11, 15F

04/27 21:11, , 16F
隨便一個 C 咖公務員,說發對方就真的發歐???
04/27 21:11, 16F

04/27 21:12, , 17F
把老佛爺(人事行政總處)放哪了?把銓敘部放哪了???
04/27 21:12, 17F

04/27 21:12, , 18F
銓敘部直接駁回審定時,到時候那位仁兄看要跪誰去....
04/27 21:12, 18F

05/03 17:24, , 19F
這招有效,公司有人用這招,前提是要找有力的議員才行
05/03 17:24, 19F

05/03 17:24, , 20F
局長才會買議員的帳
05/03 17:24, 20F

07/20 12:43, , 21F
..千萬不能信...
07/20 12:43, 21F

08/19 10:04, , 22F
沒有禁止辭職 等於一定批准辭職嗎?
08/19 10:04,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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