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技術職系任用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小姐..要不要買口香糖...)時間12年前 (2013/11/08 16:48),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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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大家好, 關於技術職系人員的任用, 有一些問題想請教各位版友。 小弟目前任職於某國立高職, 當初考公務員時是考電子工程職系, 在學校裡面擔任技士職務。 想請問: 第一、學校裡面的實習處,通常會分實習組跟就業組,各有一位組長由學校內老師擔任,    然後兩組各有一位職員為公務員,但是都是技術職系,這樣的組織安排是合理的嗎    ?實習處的職員不應該是一般行政或是教育行政擔任嗎?為什麼技術職系的可以去    擔任那個職位?這樣沒有任用上的限制嗎? 第二、學校單位裡面的人事調動,只需要長官的口頭命令就直接可調動職務,不需要任何    書面命令或通知,是否可以說調就調? 感謝回答,謝謝。 -- 凌晨1:22 楠梓 夜 未眠 今晚我的情人 名叫孤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5.22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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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機關內主管可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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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學校技士是分發到實習處,再看你是屬於哪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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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下分,所以實習處是可以調動職務到實習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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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處通常分發技術類科的人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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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強勢學校做法是所有技士技佐集中一處辦公(管理),等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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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或老師來call你到工場做事,....很像做應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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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實習處的確有權分派工作(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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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VALp-4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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