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丟臉!高雄海關集體收賄 3關員求刑30年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ridgechem)時間12年前 (2013/11/27 11:00), 編輯推噓13(13011)
留言24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為什麼當汙點證人 就可以免刑啊 30年徒刑和免刑 這差太多了吧 高雄海關集體貪瀆案,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昨日第2波偵結,將查驗雜貨櫃每次收賄1000元 涉嫌放水的關員及行賄業者、報關行等11人依貪汙罪嫌起訴,其中收賄逾百萬元的3關員 陳瑞津、侯旭聰、邱克倫,遭求處有期徒刑最重的30年徒刑。 被起訴11名被告,分別為侯旭聰、蔡宗融、李文山、陳瑞津、邱克倫、阮國忠、林正順、 劉再邱(林、劉2人因供述其他正犯,求處免刑)等8名關員及行賄業者為吳震煌、報關行 負責人吳立仁與職員林義家。3名關員求刑30年外,另5名關員求處10年至25年不等徒刑。 檢方指出,李文山、陳瑞津、阮國忠、侯旭聰、蔡宗融、邱克倫等6名關員,獲悉業者吳 震煌為減少從東南亞地區進口的「雜貨櫃」通關及查驗時間延誤造成的貨物損失,李文山 等人便自99年元月起至101年12月底,接受吳嫌以每張「雜貨櫃」報關單1000元方式,行 賄高雄關機動隊關員。 由李文山、侯旭聰、蔡宗融等人代表出面收受與吳震煌有交情的林正順、劉再邱交付之賄 款,再朋分給陳瑞津、阮國忠、邱克倫。 此外,報關行負責人吳立仁及現場人員林義家,也共同行賄胡姓等關員(已經另行起訴); 檢方擴大追查涉案的共犯,發現仍有部分進口以及運輸業者行賄關員,所以在今年10月18 日發動第4次搜索。 ※ 引述《jaykle (冥冥之中自有神助)》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I18BV0J ] : 作者: eagleofsouth (南方之鷹)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丟臉!高雄海關集體收賄 5關員求刑30年 : 時間: Fri Aug 9 13:49:14 2013 : 丟臉!高雄海關集體收賄 5關員求刑30年 : 縮址: http://tinyurl.com/m7x82yw : 2013年08月09日11:55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地檢署今天上午偵結高雄海關集體貪瀆 : 案,認定20名海關人員8年來至少收賄1200萬元,護航廠商進口農產品、五金機械等貨物 : 不予查驗,並協助逃漏關稅上億元,檢方上午將20名關員與5名行賄廠商依《貪污治罪條 : 例》提起公訴,其中侯旭聰等5名關員被具體求處30年重刑。 : 檢調查出,高雄海關機動查緝隊不但長年收受廠商賄款,還將賄款當規費,派員向業者收 : 錢後回隊上分贓,而其包庇放行的五金機械中,甚至有管制出口的核武材料真空幫浦、滾 : 珠軸承等,因貨源來自日本,連《朝日新聞》都以大篇幅報導台灣海關收賄弊端,丟臉丟 : 到國外。 : 今天起訴的關員中,另有蔡宗融等10人因坦承犯行,又繳回合計430萬元賄款,獲檢方向 : 法院建請宣告緩刑,以啟自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30.172.141

11/27 11:05, , 1F
俗稱窩裡反條款
11/27 11:05, 1F

11/27 11:24, , 2F
Game theory
11/27 11:24, 2F

11/27 11:55, , 3F
咬越多人罪越輕
11/27 11:55, 3F

11/27 12:05, , 4F
重賞之下必有叛徒
11/27 12:05, 4F

11/27 12:35, , 5F
沒污點證人的話,很多東西查不出來查不完整的!
11/27 12:35, 5F

11/27 12:46, , 6F
合理的差別待遇
11/27 12:46, 6F

11/27 12:50, , 7F
就算免刑 公務生涯也黑了
11/27 12:50, 7F

11/27 13:43, , 8F
汙點證人要搶先 太慢的,或是沒價值的 檢方還不收
11/27 13:43, 8F

11/27 14:52, , 9F
免刑好像不會被免職!?
11/27 14:52, 9F

11/27 16:26, , 10F
我研究所老師40年前考進海關,做了三個月就辭職,他說裡面風
11/27 16:26, 10F

11/27 16:27, , 11F
氣不好,他看不慣也想同流合污...
11/27 16:27, 11F

11/27 16:27, , 12F
更正:也不想同流合污 :)
11/27 16:27, 12F

11/27 16:38, , 13F
臺灣貪污、關說的風行已久,公私不分,廉能政府像是笑話
11/27 16:38, 13F

11/27 16:54, , 14F
要當無間道才能混的久 還可以加入證人保護計畫
11/27 16:54, 14F

11/27 19:45, , 15F
越重越好吧..殺雞儆猴 看誰以後敢收錢...?
11/27 19:45, 15F

11/27 20:38, , 16F
拜託 連調動調去南部 x員 議x 都要收二十萬不等呢
11/27 20:38, 16F

11/27 20:38, , 17F
說真的又沒請他去關說什麼 自個兒去面試也是要給錢喔
11/27 20:38, 17F

11/27 20:39, , 18F
面試上了單位還打電話來委婉的說要繳錢給議x呢
11/27 20:39, 18F

11/27 20:39, , 19F
怎麼沒被抓去關
11/27 20:39, 19F

11/27 20:40, , 20F
所有人都知道這規矩 但卻沒人敢舉發 也沒人敢查
11/27 20:40, 20F

11/27 22:30, , 21F
收錢判重我沒意見 但怎麼沒人想過撞死人只判六年?
11/27 22:30, 21F

11/27 22:59, , 22F
畢竟他在法律上只是過失 收錢的是主動而且有得利
11/27 22:59, 22F

11/28 12:39, , 23F
酒駕撞死人/詐騙集團 怎們不判30年!?
11/28 12:39, 23F

11/29 22:17, , 24F
反觀014 ....
11/29 22:17, 24F
文章代碼(AID): #1IbM1Xxz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IbM1Xxz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