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分發後再考同一類科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統神5566)時間12年前 (2013/12/10 11:44),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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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有幸今年可以去填志願 但是無奈名次後面 選不到想要地區 但身體狀況可能不允許熬夜加班等等 更無奈是老母不允許不去分發 因為都花兩年才考上 故,小弟有個想法 目前法規是否允許這樣 小弟先分發,然後今年再參加同等類科考試 如果可以提升名次,待分發後再辭職 換新單位是否可以??? 舉例:如果我考上四等執達員,但是沒有我想要法院 我先分發過去,然後馬上再考,如果考上更好名次就用更好名次去新法院 這樣有問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235.121

12/10 11:59, , 1F
當然可以啊 重考又是一條好漢了~
12/10 11:59, 1F

12/10 12:34, , 2F
ㄟ...你都還沒去怎知道要熬夜加班= =
12/10 12:34, 2F

12/10 13:47, , 3F
當然可以,只是你怎知道要熬夜加班??
12/10 13:47, 3F

12/10 14:01, , 4F
當然可以阿,你考的上的話。
12/10 14:01, 4F

12/10 19:47, , 5F
你確定重考會更好嗎 永遠都是單位裡最菜的
12/10 19:47, 5F
文章代碼(AID): #1IfeuJe4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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