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約僱人員辭職轉任公務人員之休假計算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seattle)時間12年前 (2013/12/26 06:09),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前輩好: 想請問約聘僱年資併計休假的起算日, 不知是「工作連續滿一年後」還是「次年1月」即可? 原本的認知是工作連續滿1年,但最近google到以下的資訊 http://goo.gl/ppDdLU 略以, 「…其原約聘僱年資得併計休假,惟年資未銜接者, 須於轉任公務人員滿1年後(按:現為自次年1月 起),始准將其轉任前之約聘僱年資併計休假。」 不知道「現為自次年1月起」這一句的依據為何? 又若今年(102)的初任公務員,前有約聘僱年資但未銜接, 10月報到,則「次年」(103年)的休假天數不知是 2天(7*(3/12)?),還是可以併約聘僱年資計休假天數? 懇請大家不吝指正,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67.253.151

12/26 07:57, , 1F
要有銜接才能延續約僱的休假,否則就是併入休假年資
12/26 07:57, 1F

12/26 07:58, , 2F
次年按前一年度在職月份比例給假
12/26 07:58, 2F

12/26 08:23, , 3F
你的次年度才能算在休假年資
12/26 08:23, 3F

12/29 01:59, , 4F
謝謝兩位~不過連結裡回覆內容為啥是次年啊..不懂...
12/29 01:59, 4F

12/29 02:23, , 5F
局考字第0970017680號←原來是這個新的函示~~
12/29 02:23, 5F
文章代碼(AID): #1IkrU4_M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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