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沒入物品拍賣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cherry )時間12年前 (2014/01/07 09:21),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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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因業務關係 有沒收多項大型鐵製物品ex.錨 起網機 如果想用拍賣競標的方式 出售我沒入的物品 適用的法條是? 還是只要上個簽呈 然後公告說我要拍賣 就可以? 那些鐵製物品算是政府的財產嗎?可是也沒登記 所以好像不太能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 採購法應該是不適用 感謝各位先進的指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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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的看法還是要先確認財產所有權,再考慮要拍賣還是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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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拍賣的,用意雖好但容易引發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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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公務員難做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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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可以捐贈需要單位或公益團體,但還是要先確認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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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orQ5yJ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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