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報到日最後一日為星期日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yu)時間12年前 (2014/01/23 20:43),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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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大家 報到函上寫自即日起10日內報到 如果第10日為星期日 是否可以順延到星期一? 我有打電話問過人事行政局和報到單位 以及參考行政程序法48條 都是可以星期一去報到 可是還是有點不安 怕銓敘不過資格就沒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3.2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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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單位的人事同意的話 就沒必要陰你吧@@
01/23 20:45, 1F

01/23 22:48, , 2F
這麼擔心的話,那就禮拜五下午5點29分去報到就好啊
01/23 22:48, 2F

01/23 23:03, , 3F
可以跟人事說你星期日報到啊,只是星期一跑報到程序而已
01/23 23:03, 3F

01/24 00:22, , 4F
依然受行政程序法約束,只是別人禮拜五報到賺兩天假3天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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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00:23, , 5F
你禮拜一報到,第一天搞不好就得上戰場,連住哪都不知道...
01/24 00:23, 5F

01/24 12:29, , 6F
推樓上 有不少人都是接到通知就殺去報到了XD
01/24 12:29, 6F

01/25 12:58, , 7F
可以的,這種事我幹過
01/25 12:58, 7F
文章代碼(AID): #1IuGw3ul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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