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想請教有關辭職再任的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時間12年前 (2014/03/18 12:36), 編輯推噓1(108)
留言9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忽然想到一個情況蠻有趣的(理論上很難發生) 假設一個情況: A君考上高考 且服刑期滿並銓敘薦任六職等(含以上)後決定請辭 同年又考上同職系的普考 那就出現幾個問題 1. 受訓應該是縮短訓2個月 受訓期應該是支用3本1的薪水 但是合格實授後是支用5本5(含以上)的薪資嗎? 2. 綁約期是否仍受14個月的限制 在普考綁約期內高考資格能用嗎? 以上問題煩請各位大大解答<(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3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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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是薦七再考上地特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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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知道以後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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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該張高考證書能否任用,可以就直接任用,敘六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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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訓練及格後,取得普考任用資格,不使用這張普考及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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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也不受普考一年綁約限制(超爽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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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高考以其實際俸點任用(發現原PO有寫 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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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考法並非不可行,現行算是一種比較有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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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分發訓練缺沒有薦任職等,就只能降官等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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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所以六本二就直接對應五功二(類推),還免綁約XD
03/18 18:42, 9F
文章代碼(AID): #1J9yraSN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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