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越獄案)開始訟累了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llll)時間11年前 (2015/02/28 15:04), 11年前編輯推噓2(205)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雄檢已經預告, 往內鬼縱囚辦, 接下來的這幾個人, 地檢署法院跑不完了 (1) 工廠主管 許自成: 穩坐主管桌, 沒有起身搜身 (2) 工廠科員 許本石: 沒有提醒許自成要搜身 (可能被往幫助犯或共同正犯的方向 偵辦) (3) 管制點 劉員麟: 有搜身, 但沒檢查長袖外套 (4) 提帶主管 吳德晉: 同上 (雖然最後被刺受傷, 但還是會被懷疑, 共謀演苦肉計,...協助越獄後, 自己還可以脫罪) ---------------------------------------------------------------------------- 這幾個人, 可以讓鄉民當執行業務時的借鏡 ... 沒發生事情都是爽爽過(如:起來搜身都懶),...一發生事情就是法院跑不完 , 這四個最冤的, 也是鄉民執行業務最可能遇到的類似狀況, 是(2), 被當共犯辦 (3)(4)也有可能會遇到 ====> 特別是ㄧ些愈例行的工作愈可能, 比如說每天在辦補助案,... 案件一多, 少看了一項 導致資格不符的人拿到錢, 就是圖利"嫌疑" ..... 自己去跟檢察官證明沒有圖利的意圖 主要的心得是, 你不能怪檢察官往壞的方向去想, 發現事實是他的職責所在 他沒有刑求,只是傳你去問話(機關可能還會給你交通補助),也不能說他故意惡整你 但這個過程會讓你覺得很煩, 所以甚麼事都要小心 這幾個我初步是覺得他們過太爽 ====> 導致事後的訟累 (鄉民其實很可能遇到, 可以當執行業務時的鏡子) PS: 當然, 如果檢察官查出, 真是共謀, 那真是英明神武(多少可以挽回 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4.196.23

02/28 15:07, , 1F
我一向主張按規定來,依法行政...
02/28 15:07, 1F

02/28 15:07, , 2F
但是不只一次被罵多管閒事
02/28 15:07, 2F
yes,... 所以說(2)最冤, 也最可能遇到 甚麼都沒作, 躺著也中槍...(被質疑, 沒提醒, 是不是共犯?) ※ 編輯: bota (182.234.196.23), 02/28/2015 15:20:37

02/28 15:56, , 3F
這種便宜行事到處都有 依法行政反而變成多管閒事ZZ
02/28 15:56, 3F

02/28 19:21, , 4F
我想各種機關都有這樣的人啊 尤其這種封閉的機關更甚
02/28 19:21, 4F

02/28 19:26, , 5F
單位裡管財產的同仁依法行政,結果被說成配合度太低
02/28 19:26, 5F

02/28 19:27, , 6F
造成很多人的困擾
02/28 19:27, 6F

03/01 22:28, , 7F
......愛玩阿
03/01 22:28, 7F
文章代碼(AID): #1KyMXWyg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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