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務人員不得辦理陞任規定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Carrie)時間11年前 (2015/03/04 10:36), 11年前編輯推噓0(006)
留言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想跟各位前輩請教一下 我在A機關任職五年(七職等科員),後來又到B機關任職半年(七職等主管缺) 若A機關主管有意我回鍋擔任八職等主管缺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的規定 各機關下列人員不得辦理陞任: 六、任現職不滿一年者。但下列人員不在此限: (一)合計任本機關同一序列或較高序列職務,或合計曾任他機關較高職 務列等或職務列等相同之職務年資滿一年。 (二)本機關次一序列職務之人員均任現職未滿一年且無前目之情形。 ... 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於各機關辦理外補陞任時,亦適用之。 請問我是否為所謂不符合陞任的規定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4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5436573.A.A5A.html ※ 編輯: wfaomn (36.224.249.4), 03/04/2015 10:42:08

03/04 18:24, , 1F
內部一級主管職沒有受限 (請看第10條)
03/04 18:24, 1F

03/05 00:04, , 2F
要看這個機關的八等主管是否為一級主管職巴
03/05 00:04, 2F

03/05 00:05, , 3F
直轄市和中央很多單位 一級主管大概都是薦九以上
03/05 00:05, 3F

03/05 14:16, , 4F
不是一級主管
03/05 14:16, 4F

03/05 21:53, , 5F
恩 你這樣回A機關算是外補回去的巴?!
03/05 21:53, 5F

03/05 21:54, , 6F
如果直接開8等缺給你投履歷的話 就不受限了吧?!
03/05 21:54, 6F
文章代碼(AID): #1Kzc-TfQ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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