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地方政府約僱人員的進用法規依據?
我知道有相關法規..
我的疑問是 網路上有的資料顯示(不是全部 是)有的地方政府進用其約僱人員的公告
是寫: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辦理約僱人員辦法云云..
可是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云云是中央級的~這不是很基本的常識嗎?
地方政府要進用約僱人員不是不行 那也是地方應己訂一個這類法規當依據..
地方政府自行約僱人員的進用的依據 應跟中央機關約僱人員的進用依據不相干吧?
所以 某些地方政府的某些這方面的人事約僱公告 在法令依據上似乎不合法吧?
還是說行政實務對此已經有函釋認為無妨?
請教相關人事與法規業務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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