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職缺分配方式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金鶯隊是精英隊~)時間10年前 (2015/10/27 11:16), 10年前編輯推噓17(17018)
留言35則, 2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paul324 (冬城飛雪)》之銘言: : 相信大家都知道, : 正額尾和增額頭, : 雖然名次只差一名, : 命運卻是大不相同。 : 前者考試成績較後者好, : 卻要面對前面一堆人選剩下的大賽缺, : 後者反而很有機會可以挑到在增額放出的好缺, : 實在很不公平。 : (雖然說這世界上更不公平的事情多得是啦) : 所以突然有個想法, : 如果選填志願的方式改成這樣, : 不曉得可不可行呢? : 我的想法是, : 在選填志願的選項中, : 加入一個"自願放棄本次分配,於下次增額職缺開出後再進行分配"的選項, : 這個選項是參與分配的所有人都可以選的(包含正額和第一次增額)。 : 之後在下次分配中, : 就以榜單的名次決定參與分發者的分發順位。 : 例如正額第20名和第25名都選擇延後分配, : 那下次分配中, : 優先順序就是原正額第20名>正額第25名>同分正額>正額補訓>一般增額 : 舉例來說, : 某A是某類科正額最後一名, : 該類科正額共錄取50名, : 他可以填了25個志願後, : 發現之後實在填不下去了, : (因為都很賽,寧願賭增額) : 在第26個志願序選擇"自願放棄本次分配,於下次增額職缺開出後再進行分配", : 就不用在本次被分配到賽缺。 : 當然, : 因為參與分配者選擇這個選項而沒被選走的職缺, : 就會流到下次增額一起分配。 : (這點和遇到保留受訓資格者的處理模式一樣) : 當然這個選項並不是正額吊車尾錄取者的專利, : 如果想要的話, : 榜首一樣可以直接放棄第一次的正額分配, : 直接去增額以第一優先順位選缺, : 只是應該不會有人這樣做就是。 : 這樣設計應該可以保證名次在前者, : 絕對可以擁有比在後者更大的選擇權, : (只是增額開缺的好壞當下不知道,所以選擇延後分配某種程度上也是在賭運氣) : 當然, : 也不可能無限延後下去, : 一定會訂一個底線。 : 例如限定分發到正額+兩次增額為止, : 第二次增額參與分配者一定要選缺, : 就沒有延後的選項了。 : 不過這作法衍生的問題是會造成人力無法立刻補足, : 比較不搶手的職缺補到人的時間勢必會延後, : 這就是分發制度的公平與人員派補效率間的取捨問題了。 剛剛公布了今年高普考的職缺分配 對有些人可能不是很滿意,自己被分配到不是很想去的機關 請問分配到該機關之後,是不是三年之後就很難商調呢?? 另外有關填志願的順序 比方說: A在XX行政/技術排第60名,如果填志願第一順位填XX縣政府 最後一定會被分配去自己填的第一順位上班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9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45915814.A.8D6.html

10/27 11:19, , 1F
分數排名才是重點 如果前59名都沒人分到 就是第60名的了
10/27 11:19, 1F
意思是說你就算第一順位填想去的單位 如果排名在你前面的也有填你第一順位想去的單位(縱使他不是填在第一順位) 就會先把職缺分配給排名比較前面的嗎? ※ 編輯: LoveWin7 (123.193.95.6), 10/27/2015 11: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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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前面59名有沒有人也填這單位,沒的話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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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1:28, , 3F
按人的名次。排名在你前面的人填你想去的單位,不是排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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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要前面有人填的話,你就沒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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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前面59名有沒有人被分去這單位,沒的話就是你的單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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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位),如果他在該單位前面都沒上,那就是他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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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不是問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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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第一名挑完,第二名撿剩的,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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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他來說好像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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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33, , 10F
你不是問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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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上次問的不太一樣 我這次主要是問說排名比較中後段的人,是不是很難被分配到想去的單位 上次主要是問填志願是不是可以填那麼多單位 另外,就算分配到很不想去的地方,3年後是不是很難調走呢? ※ 編輯: LoveWin7 (123.193.95.6), 10/27/2015 12: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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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榜單你懂嗎 輪流上去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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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50, , 12F
有這麼難懂嗎?無言,以後上班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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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跟上班無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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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個蘿蔔一個坑,你想要的名額被搶走了當然只能選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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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3:25, , 15F
分數高的先選 分數低的選剩下的 自己志願序不影響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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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綁3年的部分,是不是3年之後都很難調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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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再考一次 就不用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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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再考一次也是要重綁三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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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4:30, , 19F
前面撿剩的就是後面的,最後一名就是大家都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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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選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前面的人選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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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商調是機關首長權責,你現在問也沒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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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換人,什麼都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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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5:46, , 23F
這其實不難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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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7:38, , 24F
一定是奇怪的聯考跟推甄制度搞得最簡單的卻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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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啊,你最後一名自然就是撿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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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上班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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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7:56, , 27F
綁3年是指在"分發機關的主管機關及其所屬"之內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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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訓及格以後就能在主管機關以下調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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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三年內你也不能商調去中央單位或是其他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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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8:44, , 30F
1.看你調哪裡 2.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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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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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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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你要空那麼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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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8:59, , 34F
呃 這麼不喜歡分到的缺 就明年重考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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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3:30, , 35F
商調也要該機關有缺啊
10/27 23:30, 35F
文章代碼(AID): #1MBkocZM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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