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育嬰留職停薪相關權益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vivi)時間9年前 (2017/04/04 00:49), 9年前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教人事高手, 我的產假到106/5中旬結束, 之後想請6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 今年休假有28天,均尚未請休 請問我是產假後接著, 把14天必休請完,領14天未休假加班費 或把28天休假請完,領14天每天600元的休假補助費 那個比較有利呢? 考績部份:106年度是另考,107年度全考嗎? 休假部份:106年12月復職,107年度休假有28*7/12=16.5天 不知是否有算錯? 年終獎金部分:106年12月復職,年終獎金可領7/12嗎? 不知是否還有其他需考量的部分未注意到的? 另育嬰留停是否需要以月為單位來申請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73.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91238149.A.B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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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一點,方案四再持續請下一年的特休,放到春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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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停不一定要以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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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要做到7月才有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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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有在職就有另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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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假休完實際上會領到比較多錢,因為休假有薪=不休假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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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費,可額外再領6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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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ivioodd (123.240.73.103), 04/08/2017 15:25:32
文章代碼(AID): #1Oudq5j3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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