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公務人員不是吃素的!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none)時間8年前 (2017/07/01 15:45), 編輯推噓54(6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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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 政府端出牛肉引來獅子 當今 政府卻把牛肉換成香蕉 改革後的香蕉就只能吸引猴子 這些年改後再進入公職的人 自然可以啃的下香蕉 但我們這些年改前的公務人員 你(妳)們啃的下去嗎? 如果我們不採取任何行動告訴政府 我們不是吃素的! 那麼在不久的將來 香蕉會再被換成廚餘 廚餘是給人吃的嗎? 民進黨、國民黨均已全面執政過 國民黨全面執政時期兩岸也沒統一 民進黨全面執政要建立的台灣共和國 到現在連個影子也沒有 那些抽象的意識型態一樣只是說說而已 事實證明不論哪個黨執政 對全民來說都一樣 有錢的人繼續更有錢 受壓迫的人繼續受壓迫 誰當都一樣 如果藍綠兩黨都一樣 那不妨讓公務人員拿回主導權 讓人民選擇 你希望公務人員做事態度要 1.處於待機狀態,凡事不用管太多,抑或是 2.處於開機狀態,馬力全開,事事都要管 這就取決於人民選出的執政當局對公務人員的心態 年改後,針對現職和退休的公務人員,建議如下: 1.現職公務人員: 當今的政府對公務人員極不友善 在他們的心中 公務人員只值22K 哪我們就給他價值『22K的政策』 也就是一個沒經驗、不成熟的政策 這樣的做法只是告訴執政當局 我們是人不是神 狗被踢,都會叫一下 今天被砍了,難道叫一下不行嗎? 再者,如果被砍了都沒感覺 到時候人家給你吃廚餘 他們還會嫌浪費 因為不給你吃 你也一樣沒感覺 2.已(待)退休的公務人員: 針對現行全體公務人員 我建議只要一拿到退休金 就去提起救濟 即便你今年25歲,40年後你退休一樣要提起救濟 理由有三 理由一: 司法救濟是個案救濟 無法搭便車 有提起救濟的人,他的權益才會受到保障 沒提的人就繼續吃香蕉 理由二: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2項規定 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 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大家都知道每個法官的見解都不同 但案件越多,就越容易碰到確信「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違憲的法官 若真的連1個都遇不到,也沒關係 請務必要打到最後一個審級,等確定終局裁判出爐 再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聲請釋憲 理由三: 從106年開始的40年期間 每年陸陸續續都有被政府晃點的公務人員退休 只要確認當初政府承諾的牛肉少了 就去提起救濟 我們的大法官任期最多就是8年 不像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沒有任期限制 在這40年當中 不知道會換過幾輪大法官 只要有1屆的大法官受理 就有翻盤的機會 寫到這裡心中突然一震 未來40年 這個國家的公務員和國家竟然是處於對立狀態 這些無形的損失就讓口口聲聲說要負責的人去負責吧 在法律位階就讓民進黨為所欲為吧 在憲法位階就讓我們回歸到普世價值 首先就是多數決原則的精神 多數決非對/錯問題,而是價值的選擇 多數的結論一定是流動的/可變的多數 所以可允許十年後對同一件事有不同的判斷 每一次多數決結論都可以被下一次多數決修正 因為每一次多數決都有可能是錯誤的價值選擇 所以有人稱他「試誤選擇」 有人講有些特殊的國家事務不適宜用多數決決定 從而構成多數決的界限 學說上從四個問題來討論: 1.關於基本權利的侵害 指違憲的侵害,例如:台灣人多地狹,多數決把某族群全移到山上→不可以 2.明顯違法的行為也不可以用多數決原則 3.不可逆轉性的事務: 做了不能改變,無法被下一次表決修正,抵觸多數決原則的基本精神 4.涉及「世代契約」事務,不適宜用多數決決定 你憑什麼去決定下一代的人要請猴子還是獅子來當公務人員 你怎麼知道下一代的人希望用香蕉請猴子來當公務員 就會產生拘束下代人民作主的權利,有抵觸民主國原則的疑慮 大家一起努力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28.1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98895138.A.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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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想法就給推 多點開花打游擊戰並找機會拿回受損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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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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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推 希望能找出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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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基層擺爛 你的長官衝得很 人家想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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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主管職無壓力 反正升上去一樣60%打折 死魚破網一起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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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虛耗,執政覺得無關痛癢但想將來的政策能不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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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解釋聲請人可以救濟這點很奇怪,如果a釋憲成功,b能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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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同一違憲法律再釋憲嗎?很顯然不行,不然大概有3百多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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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公務員年金解釋了,那這些不能釋憲的人權益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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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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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 還是一堆人搶著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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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改變就去選舉當政務官 事務官畢竟只是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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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在職公教絕對吞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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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後一堆到國立真遠等級去金融檢查&查稅是能查出什麼,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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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交易文件看不懂直接略過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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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認真做到死 人家還是認為你只值得2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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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2基數,幹60%就是30年,30年到了還要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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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公/健保優惠福利砍很久了..以前的人真的是吃香喝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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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但DPP也不會怕政府服務品質 無論如何都會鬥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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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吵了或是消極抵制就會有改變 當初在審議時早就就因公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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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反對而胎死腹中了 員工永遠只能任老闆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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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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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管砍不砍,感覺以後都領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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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擺爛,結果有沒有你根本沒影響就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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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才沒影響,那讓公務員罷工看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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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沒差啦 用愛都能發電了 酸民自助就可以讓國家運轉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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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工會和罷工權的公務人員絕對是吃素的,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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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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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吃素的 不然怎會第一個被改革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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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吃素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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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50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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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支持年改的公務員都說網軍 能混就混能撈就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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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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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黨工2年後滾回家吃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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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看黨工吃屎的那一天,請大家記得提醒我上來發一篇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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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留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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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家都落入一個迷思,就是認為「公務員」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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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的身分會永遠存在,也認為公務員與勞工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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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壘分明,所以非常生氣惱怒30年後年金就會破產。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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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可能,10年、20年、30年後,根本沒有所謂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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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僱、勞工之分,全部都是社會上「提供勞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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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沒有公保、勞保區別,全部統一適用同種年金,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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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需要年金制度的存在!國家可以建立不同年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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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重新整合成一套制度一體適用,甚至全部改成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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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全新制度,身分階級意識逐漸消弭,社會不再因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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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而存在對立,自己的退休金自己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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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註定破產」、「違反世代正義」、「架構在分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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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多寡的不確定因素」,沒人規定這樣的制度必須永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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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金制度應該是從社會福利國的思想演進而來,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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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有很大瑕疵,只需要“暫時”讓它穩定撐過10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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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全部打掉、賠償補償、重新建立制度,也未嘗不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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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人民紛爭,引發階級歧視、老少對立的問題制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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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袋想就知道繼續存活的機率趨近於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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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反而需要把資源投注在「長照」、「照顧年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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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每個老人都能享有基本生存條件,得到有尊嚴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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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照顧,這樣豈不是達到原本各種年金的立法目的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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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更全面性、更無差別對待,為何不把年金制度打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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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改成可以達到長照及維持人性尊嚴的全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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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是我個人突然想到的,現實難題很多,最難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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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於如何計算出一套公平的補償賠償機制,保障已繳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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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這些需要非常精密計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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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垃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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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加油!等大家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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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當兵那一套帶過來好了,推拖閃躲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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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起努力吧,公務人員才是永遠的執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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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靠各位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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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3:32, , 127F
對不起,我真的看不懂,不過真心祝福,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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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爭取權益 但不看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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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0:47, , 129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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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LrCYav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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