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發調解通知書的問題
大家好
目前任職於南部某區調解會
最近收到一件民事債務事件的調解聲請書
對方居所並非本區,依據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3條規定
兩造不在同一鄉、鎮、市居住者,民事事件由他造住、居所、營業所
、事務所所在地之調解會調解。
想告知聲請人須到對方所在地調解會聲請,但聲請人於聲請書所留的
電話撥打好幾天均法撥通..
請問是否可直接安排調解並發通知書給兩造?
還是逕自幫他將聲請書轉到對方所在地調解會呢?
或以管轄地問題先不安排呢?
因為聲請書一直擱著也很困擾...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54.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16287356.A.998.html
→
01/18 22:59,
8年前
, 1F
01/18 22:59, 1F
→
01/18 23:25,
8年前
, 2F
01/18 23:25, 2F
→
01/19 07:22,
8年前
, 3F
01/19 07:22, 3F
→
01/19 07:22,
8年前
, 4F
01/19 07:22, 4F
→
01/19 07:22,
8年前
, 5F
01/19 07:22, 5F
推
01/19 22:09,
8年前
, 6F
01/19 22:09, 6F
→
01/19 22:09,
8年前
, 7F
01/19 22:09, 7F
PublicServan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