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如果商調機關已發商調函,另一家才錄取?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wayward)時間7年前 (2018/06/15 21:51), 7年前編輯推噓3(3014)
留言17則, 8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現在我有去面試數個機關,時間點都差不多, 如果說已經有一個機關錄取我並且已發商調函,另一個機關才通知我錄取, 而我比較想去較晚通知的這一家,請問: 1.這樣還有救嗎?可以請原任職機關打槍前一家發商調函的機關嗎? 2.若前一家機關已發商調函,而原任職機關也已回函同意,我可以再反悔說我不去嗎? 3.如果我已經去新機關報到了,後面的機關才通知我錄取,這樣還可以去嗎? 4.或者,還有沒有其他比較好的辦法,可以達成拒絕前一家,而前往下一家任職的目的? 以上,先謝謝高手們的回覆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1.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29070706.A.74A.html

06/15 22:18, 7年前 , 1F
你只能用方法1。其餘都行不通。
06/15 22:18, 1F

06/15 22:32, 7年前 , 2F
我們單位有用過同意函來了,錄取人員又發函通知自動放
06/15 22:32, 2F

06/15 22:32, 7年前 , 3F
棄的
06/15 22:32, 3F
意思是說已經回函同意要來,而錄取人員在報到前又發函說不來了,這樣也行得通囉? 還有,請問您知不知道他放棄的理由是什麼?還是根本沒講,只說「因故自願放棄」? ※ 編輯: wayward (119.14.1.71), 06/15/2018 22:46:17

06/15 22:56, 7年前 , 4F
剛發商調函還可以不去,首長已經簽准放人才不去問題比較大
06/15 22:56, 4F

06/15 23:20, 7年前 , 5F
只要商調派令還沒到之前都還有機會放棄
06/15 23:20, 5F
了解,依公務體系來說,的確是派令最大,出了派令就不得抗命,感謝。 ※ 編輯: wayward (119.14.1.71), 06/15/2018 23:27:44

06/16 00:01, 7年前 , 6F
收到派令也有人不來報到
06/16 00:01, 6F
不大可能吧?那不就「死棋」了嗎?只有離職一途了。 本機關聽說數年前有一傳奇人物抗拒機關對他的惡意調派令,拒不前往新單位報到, 最後公懲會核予免職處分。 ※ 編輯: wayward (119.14.1.71), 06/16/2018 00:08:06

06/16 00:07, 7年前 , 7F
退休前一天都可以反悔
06/16 00:07, 7F
那是退休(自願),和調職派令(機關命令)顯不相同。 ※ 編輯: wayward (119.14.1.71), 06/16/2018 00:09:08

06/16 01:10, 7年前 , 8F
1.有,現機關未發回復商調函可請現機關拒絕 已發商調
06/16 01:10, 8F

06/16 01:10, 7年前 , 9F
回復洽對方人事如何放棄(要切結)
06/16 01:10, 9F

06/16 01:11, 7年前 , 10F
2.同上3.可以請後機關發到新機關,但要新機關同意你剛
06/16 01:11, 10F

06/16 01:12, 7年前 , 11F
來就要走 新機關沒義務同意商調
06/16 01:12, 11F

06/16 01:13, 7年前 , 12F
4.上面都不能用那就神仙難救無命客 死心去報到
06/16 01:13, 12F

06/16 01:13, 7年前 , 13F
派令已發是可以不用去報到 但對方人事可能會來函請現
06/16 01:13, 13F

06/16 01:14, 7年前 , 14F
機關建議懲處 好自為之
06/16 01:14, 14F
真是太詳盡的答覆了,非常感謝您的指導! ※ 編輯: wayward (119.14.1.71), 06/16/2018 10:31:23

06/19 14:23, 7年前 , 15F
收到派令也可以不用去報到,沒有人可以逼迫你,但要上
06/19 14:23, 15F

06/19 14:23, 7年前 , 16F
簽跟你老闆解釋一下@@
06/19 14:23, 16F

06/19 14:24, 7年前 , 17F
我之前就跟你一樣,被同事笑說在刷存在感@@
06/19 14:24, 17F
1.感謝提供寶貴意見及實例。 2.我倒忘了即使收到派令,也要自己提出離職申請書才算數,而離職申請是直到前一天 都還可以撤回的。唉,我要是早知道上來ptt請教有經驗的高手們有關商調函的問題, 我現在老早就不在本機關了。去年就是自己三心兩意,沒有讓對方發商調函, 如果知道就算發了商調函還是有這麼多機會可以反悔,去年早就讓對方先發函再說了。 3.無巧不成書,就在我拒絕對方發商調函之後,馬上就發生了讓我不得不下決心離開的事 ,但那時後悔已晚。唉,這就是人生啊~~~ ※ 編輯: wayward (114.27.107.230), 06/19/2018 22:00:33
文章代碼(AID): #1R8yHoTA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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