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兼職的規定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依法不依人)時間6年前 (2019/09/04 16:04), 編輯推噓13(1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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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條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依法令或經指派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其兼職亦應同時免兼。 1. 請問是指考上的事務官?還是包含政務官及國營事業員工? 2. 兼職是僅限制他項公職?還是包含民營單位的所有業務? 第24條 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 第24條的意思我看不出來有沒有包含政務官或選上的民意代表 若管中閔算兼職 高嘉瑜還有主持網路節目 怎麼完全沒事?? 兼職的定義是什麼?有沒有內行人能出來解釋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67.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67584290.A.B0F.html

09/04 16:51, 6年前 , 1F
民代跟政務官又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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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7:24, 6年前 , 2F
樓上 民代也是公職人員 只要領政府薪水就是廣義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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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7:34, 6年前 , 3F
民意代表不在服務法範圍內,他們領的錢名義不是「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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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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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24條所稱的其他公營事業人員,指的是由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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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任的政府代表。一般公營事業員工與公司之間是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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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不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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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8:28, 6年前 , 8F
這行政法基本概念 不會的人應把薪水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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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8:30, 6年前 , 9F
你看過民代被公懲會懲戒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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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33, 6年前 , 10F
法緒在哭泣,五權分立制衡,行政官和民代合一還得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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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33, 6年前 , 11F
法官也解釋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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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51, 6年前 , 12F
王世堅是建商 徐立信是律師 照你邏輯不就全被申訴一輪 啊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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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51, 6年前 , 13F
委議員天天上節目都是做功德不拿通告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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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9:56, 6年前 , 14F
民代還可以開公司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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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0:40, 6年前 , 15F
漲棺說你是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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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2:01, 6年前 , 16F
公營事業裡的員工有些是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喔!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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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的,像臺鐵,臺電職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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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2:15, 6年前 , 18F
因為民代沒有領薪水,當然可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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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23:39, 6年前 , 19F
民代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嗎?當然是管東管西就是不會管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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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0:33, 6年前 , 21F
等等,原來民代沒有薪水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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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1:00, 6年前 , 22F
名義不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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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02, 6年前 , 23F
那里長也很多有原本的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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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44, 6年前 , 24F
里長沒有領薪 "俸"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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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44, 6年前 , 25F
領這個 "俸" 的,就會受到公務員服務法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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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4:21, 6年前 , 26F
同8樓,老師在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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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55, 6年前 , 27F
民意代表支給的是研究費、里長是事務補助費,都當公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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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55, 6年前 , 28F
員了,查一下沒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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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58, 6年前 , 29F
民代本來就是監督(靠北)別人,不是被靠北的對象。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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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58, 6年前 , 30F
智障型民代搞假助理詐領補助才會死翹翹,不然民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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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58, 6年前 , 31F
選民的意志XD例如世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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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1:28, 6年前 , 32F
選上由你玩四年的特權皇帝與考上低等要求當聖人公奴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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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20:53, 6年前 , 33F
借標題問,假設假日參加馬拉松贏的大獎,應該不算兼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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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21:29, 6年前 , 34F
樓上,若是當了職業馬拉松選手....那....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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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0:05, 6年前 , 35F
所以有沒有包含國營事業的員工?例如中油台電台鐵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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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0:07, 6年前 , 36F
市長區長里長算不算?第24條寫的太籠統 沒有明確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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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9:35, 6年前 , 37F
你要先定義[職]的意思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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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先前被委託到公務機關查核經驗是在討論什麼是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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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該職有無影響現職之工作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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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授兼職(獨董、審計委員會)又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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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學校在同意兼職之後還要簽產學合作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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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9:42, 6年前 , 43F
收學術回饋金,如果簽不成那就沒有獨董、審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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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9:42, 6年前 , 44F
、薪酬委員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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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9:43, 6年前 , 45F
這還有牽涉金管會、證交所管理的這期間董事會決議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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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9:43, 6年前 , 4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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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9:44, 6年前 , 47F
新聞在報導的也不是台哥大獨董案,是長期寫稿兼職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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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09:44, 6年前 , 4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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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3:38, 6年前 , 49F
有人說國營事業裡有些人也是公務員 其它人用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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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3:39, 6年前 , 50F
請問屬於領俸的判斷標準是什麼?不然有些是有些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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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3:40, 6年前 , 51F
其它的像市政府的技工工友清潔隊等算不算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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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3:42, 6年前 , 52F
不是高普初考進去的適不適用服務法?搞得我好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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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5:33, 6年前 , 53F
很多都是法規不健全吧!然後查帳又只會推給主計,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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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5:33, 6年前 , 54F
有收付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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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前端的主政單位自己又不出來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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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5:34, 6年前 , 56F
只會對查帳跟主計大小聲事情爆發只能說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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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TRt0YiF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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