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居留權、雙重國籍與公務員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skyoun)時間3年前 (2020/08/13 11:27), 3年前編輯推噓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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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或許大家都還有印象,算是個有點名氣的案子 請參閱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李慶安 提一下:逆轉判決的其中一個因素,是「當事人沒有報告擁有雙重國籍的義務」 這個漏洞已經由人事業務的調查表補上了 (應該吧) 然後,回到黎民百姓的生活 在移民上,有三種不同的身分:居留權、永久居留權、國籍 Google中找來找去,公務員之相關禁止事項都是「雙重國籍」,「居留權」卻語焉不詳 參考: 1.香港的居留權 88.11.16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88.11.16.八十八局力字第191578號書函 持有香港永久居留身分證者,其擔任公職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二 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規定,尚無違背。 2.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28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 ..... 八、在外國居住,並已符合取得申請該國國民之資格;曾因具有外國國籍或居留權 ,在外國享有教育、醫療、福利金、退休金等福利;尋求或取得外國公職之身 分;曾服外國兵役者。 看著法律保留原則,一般公務員取得「居留權」會有事嗎? ex. 1.美國的居留權 2.菲律賓的居留權 3.大陸的居留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221.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97289267.A.EA2.html ※ 編輯: skyoun (114.33.221.204 臺灣), 08/13/2020 11:45:06 ※ 編輯: skyoun (114.33.221.204 臺灣), 08/13/2020 11:45:47

08/13 12:12, 3年前 , 1F
永居跟國籍不一樣吧 有永居又不一定有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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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2:48, 3年前 , 2F
居留權不等於擁有國籍,雙重國籍不能擔任公職可以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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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國籍法第20條,主要是怕忠誠義務衝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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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取得居留權只是代表你可以在那個國家居住,可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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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據此取得該國國民享有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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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7:15, 3年前 , 6F
看台灣價值卡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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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22:01, 3年前 , 7F
全敘部早就韓式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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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22:02, 3年前 , 8F
有美國的綠卡 永久居留卷 當台灣公務員是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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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22:03, 3年前 , 10F

08/14 00:07, 3年前 , 11F
太多人搞不清楚國籍跟居留證的意義了 就算你有綠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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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00:07, 3年前 , 12F
不是美國人 那是永久居留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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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2:54, 3年前 , 13F
很多人取得美國籍之前就是要先取得綠卡,這樣沒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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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2:54, 3年前 , 14F
誠問題?根本此地無銀三百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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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VDBCpwY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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