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談] 單一陳情系統靠加分他局處認定責任歸屬是不是很蠢?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X)時間4年前 (2021/05/25 19:42), 4年前編輯推噓1(107)
留言8則, 3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首先要鼓勵這種勇於任事的態度 但是原則還是要回歸權管機關,只有權管機關才有權利回覆 (除非您是上級機關) 因為在第一線公所工作過,提供幾個經驗參考 1.「您覺得很基本的資訊有可能是錯誤、過時及不正確的」 拿最基本的地址來說,常常有民眾跑來辦事情, 但是有些複雜的事情還是要回歸局處 有時候會直接跟民眾說準備ABC文件到D局去辦 結果民眾跑了大老遠到了D局,結果要在D局E處辦 兩個地方又是相隔好遠,到了地方文件可能又被認定資格不符 要另外準備額外佐證資料再去辦 通常民眾會直接怪罪公所提供錯誤的資訊造成他到處亂跑 所以現在原則會先幫忙找電話,請民眾先跟承辦確認再去 自己也曾遇過 要急著繳資料給某處 結果跑到地方才發現,要繳資料的科室是在三十公里外的辦公室 地址這種這麼基本到基本不行的東西,誰會知道會錯? 2.「承辦不能代表機關」 雖然現在業務高度分工,很有可能您接的業務全機關您專業度最高 甚至沒有第二個人瞭解您的業務 但是 沒有機關首長認可的書面公文一切都是屁 首長考量的更多,預算、業務甚至是他個人工作表現 更不用說地區樁腳 政治性問題 以前業務會勘,看一看總會答應里長說可以做 後來久了,不能再當菜逼八的時候 就改成說:「回去簽公文努力~里長有遇到長官再麻煩說一聲」 這樣才不會被追殺說你都答應啦怎麼沒做? 總而言之 公門好修行~努力修成不壞金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6.182.1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21942950.A.17D.html

05/25 20:48, 4年前 , 1F
2真的是 每個基層的心情 很多事情依照自己的專業度
05/25 20:48, 1F

05/25 20:48, 4年前 , 2F
其實心裡都有答案 但是上頭考量的更多 最後只會做出
05/25 20:48, 2F

05/25 20:48, 4年前 , 3F
很模糊的決定 幾次之後基層也只會給予模糊的答案了
05/25 20:48, 3F

05/25 20:51, 4年前 , 4F
然後就會看到一件事 明明2 3天可以解決 硬是要繞一
05/25 20:51, 4F

05/25 20:51, 4年前 , 5F
大圈 最後逼不得已 還是回到基層的決定 但是已耗時n
05/25 20:51, 5F

05/25 20:51, 4年前 , 6F
個月了
05/25 20:51, 6F
「很好啊~不是只有承辦需要學習,長官也要學習啊」 某次機關政務官首長出包了,其他一級首長這樣說 在機關待久才會發現,為什麼有些業務就是固定死板的回 因為這些都是經過無數次試錯下來的精華 當然也可以很勇於任事,但是上法院還是要自己上喔(啾咪) ※ 編輯: gokratio (61.56.182.102 臺灣), 05/25/2021 21:00:53

05/26 05:11, 4年前 , 7F
問題是那些有待學習的長官每幾年就換一批
05/26 05:11, 7F

05/26 11:48, 4年前 , 8F
就台灣公職人員選舉官制度最欠改革,卻大權在握不可能改
05/26 11:48, 8F
文章代碼(AID): #1WhEAc5z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WhEAc5z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