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7年5乙,我的食蟻獸公職人生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鍵盤公職補習班班主任)時間2年前 (2021/08/02 02:35), 2年前編輯推噓12(12017)
留言29則, 11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4/8 (看更多)
唉 其實我想說啦 法規已經明文的東西 沒有人要相信 唉 然後相信一些 "我覺得 我認為 應該是如此"的話 各位辦業務時也是這樣嗎? 各位是靠印象派在做事作處分 然後再被上級機關訴願會和行政法院撤銷打臉嗎? 以下只就升官等任用部分進行討論 先來看法條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升官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其及格類科所適用職系職務之升官等任用資格,並依 公務人員陞遷法規之規定升補缺額。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R0030036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9條 公務人員之任用,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依法考試及格。 二、依法銓敘合格。 三、依法升等合格。 第17條 公務人員官等之晉升,應經升官等考試及格。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01 公務人員陞遷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110033 委任人員只要經過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 就取得薦任官等任用資格 至於什麼時候陞遷 就看什麼時候佔到缺 如果在原機關已佔P5,6-7職缺 這時不用辦理陞遷 只要辦理原職改派 就能從P5陞P6 如果是佔P3-5或P4-5職缺 就要原機關P6出缺時辦理陞遷 或調陞他機關P6 才能陞P6 以原原PO的情形 原本佔P4-5職缺 已任P5 通過薦任升官等考試 此時調任他機關P5,6-7職缺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和任用法規定 就能調陞以P6任用 至於各位提到的考績二甲或一甲二乙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11條 各機關參加考績人員任本職等年終考績,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取得同官 等高一職等之任用資格: 一、二年列甲等者。 二、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者。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40001 考績法的二甲或一甲二乙升一職等 是指同官等內升一職等的情形 還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第2項及第6項 經升官等訓練 從P9陞P10及從P5陞P6情形 以上這兩種情形才會有需要原官等職等P9及P5的考績 至於經升官等考試及格的人 依法已取得升官等任用資格 而且升官等考試 不是在同官等內升職等 也不是升官等訓練 並不需要原職等的考績 另有人曾表示質疑原原PO陞任P6的合法性 要追究人事人員的責任 想告訴各位 公務人員的任用和官等職等是需要經過銓敘審定的 公務人員的任用在銓審函下來之前 職務只是先派代理 俸級只是暫支 如果人事人員送審內容有誤 在銓敘部會被擋下來 無法銓審合格 這些並不是人事人員自己可以決定的 另關於權理的部分 有人表示P6權理P9也不意外 想告訴各位 這恰恰是最不可能發生的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9條第3項規定 權理限定於同官等高二職等範圍內 所以不同官等無法權理 委任無法權理薦任 薦任無法權理簡任 超過2個職等無法權理 P6無法權理P9 P6只能權理到P8 但如果職缺是P7-9或P8-9 P6就可以權理P7和P8了 另關於退伍軍人比敘提敘的部分 有人表示上尉考上普考 只要佔缺就可以薦6任用 想告訴各位 公務人員的任用 包括官等職等 都要依法取得任用資格 要先任用為公務人員 才能進行軍職官階年資的比敘和提敘 上尉考上普考 沒再繼續考高考 三等考 升官等考的話 是無法佔薦任職缺 也不會升薦任的 最後有人表示 我執意曲解法令 老百姓真可憐 我自認從事公職以來 辦差兢兢業業 做事勤勤懇懇 日以繼夜 夜以繼日 每當遇案件被上級機關或行政法院撤銷 都思量再三 立即調整 各位公務同仁遇事可以多看看法條規定 少聽一些印象派的 "我覺得 我認為 應該是如此"的話 大概是這樣 ※ 引述《minjindon ()》之銘言: : 最新更新:沒有甲卻能5等升6等一事,因法規有疑義,就略過不提。 : 或許我是個負能量的人,所以這種彷彿在描寫另一個世界的文一般我不細看。 : 但細看又發現了更多不可思議的不合理之處。 : 1.官位較小的人事主任,竟然為了這位即將離開的天才IT大臣(表示以後再無瓜葛), : 不惜得罪另一個主任、和得罪攸關人事主任自身前途的校長? : 更不合理的是,既然校長和直屬主任都很不爽人事主任干涉(這位天才IT大臣自己說的) : 又為什麼要屈服於人事主任的壓力而雙雙簽字?校長官比人事主任小嗎? : 就法規而言,校長不同意商調天經地義,而且今天校長也不是不讓他走, : 而是考慮到校務運作,等招到新人再讓他走,我看不懂為什麼校長甘心被人事主任電? : 而這個人事主任的行為也真的是反常,不惜自己前途槓上自己的老闆校長, : 為的卻是讓這個對學校有莫大貢獻的技佐早日離開?人事主任之所以有看見他在做事, : 一定是平常業務受到他很多幫忙,今天在新人還沒報到時就讓這麼有貢獻的技佐走了, : 那業務誰來做?人事主任自己要跳下來做嗎?難怪校長和直屬主任會不爽! : 2.待在原機關,很明顯的就算是考過升等考,長官也不會讓他升官, : 將來集滿連三乙又會在升等考先輸人家平均十分, : 是正常人都會想先離開這學校再說吧!(考高考、普考、商調都行) : 有誰會巴巴地待在原機關、等著集滿三乙、再考那個明知道考過也升不了官的升等考呢? : 其實遇到這種機關,正常人都是先考高考或普考走人了,不然就是直接辭職(參見souzay) : 因為留在原機關就是業務做到死、萬年吃乙等、商調不給走人, : 留下來不是束手待斃,什麼才是束手待斃? : 3.以這位天才IT大臣的實力,不管是考試能力、專業能力、面試能力、 : 做事態度都是上上之選,不管是考高普考出去或是商調出去都是小菜一碟, : 事實也證明確實是如此,那為什麼他要待在原學校那麼多年讓人苦毒呢? : 還是說他覺得待在原學校萬年吃乙,是一種「做功德」的善行? : 然後今天又來告訴我們,在做了這種功德之後,就能換來跳到其他機關瞬間以7代9? : 這是什麼寓言故事?森林童話? : 4.好,就算我願意相信這個「好心有好報」的森林童話好了, : 也是無法解釋這位天才IT大臣為什麼願意待原機關那麼久啊! : 他早一步跳出來,說不定現在早就已經在代理簡任官了! : 被提拔為局處首長也不是不可能!(在他的文章所揭櫫的用人唯才的理念之下) : 待現機關3年就能以7代9等主管,那麼之前在原機關浪費那麼多年是怎樣? : 不但耽誤了他自己的前途,也為國家浪費了一個人才,還浪費了那麼多年! : 5.最諷刺的是,如果他說的全部都是真的,不就證明了如果你跟了錯的長官、 : 待在一個錯的地方,那麼不管你專業再強、工作再努力,還是只能萬年吃乙+商調被擋嗎? : 認真工作總會被人看見?被誰看見了?人事主任?然後呢?就不擋商調而已嘛! : 然後這位天才IT大臣後來只要跟對了人,待在對的地方,3年就能以7代9等主管! : 這時候好像也不需要類似人事主任這種、識得千里馬的伯樂出來力保了? : 這故事告訴我的是,與其要我相信有專業、肯做事就能獲得破格擢昇, : 還不如說是跟對了人、待對了地方就能坐等昇官吧! : ===== : 普考及格之後這麼快就能升等考, : 想必如果不是職業軍官退伍,就是以前有在公家單位約聘採計年資吧? : 但是還有一個問題,連三乙你升等考是要怎麼跟人家競爭? : 連三乙你的起跑線就落後人家一大截了, : 除非你是考試機器,以筆試的分數逆轉勝? : 但如果你是考試機器,又為何不直接高考, : 而要委曲自己等4年考升等考? : 考升等考不一定升得了薦任,多的是考過了一輩子升不了官的人! : 更新1:還是看不懂的人,去看一下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第7條吧! : 考績連三乙基本上就等於是出局了,就算你是考試機器也是考不贏人家的。 : 更新1':舉例計算。AB兩人筆試分數平均都是60分, : A考績有一個甲,考績分數80分占總分30%,總平均=80*0.3+60*0.7=66 : 而B連三乙,考績分數不得列入計算,所以總平均還是60分 : 在筆試成績相同的情形下,B的總平均分數輸了整整6分! : 各位都是考過國家考試的人,平均差了6分,還玩什麼?考試機器也玩不過人家吧! : 更新2:反而我覺得他這麼菜就占9等缺一事還比較合理。 : 公家體系就是無奇不有, : 抱對大腿,高考都還沒合格實授就讓你占薦9缺也不是不可能。 : 推 abcd5566: 我是覺得因爲他能提敘 基本上薪水跟考上高考差不多 而 08/01 16:26 : → abcd5566: 且他再考上高考還要再綁3年外加年資中斷 根本沒啥實益 08/01 16:26 : → abcd5566: 而且高考缺也不知道會分到哪邊 08/01 16:26 : 是沒錯,對晉升俸級而言,升等考和高考是一樣的。但是考慮到6等比5等多將近4千元, : 差了4年還是差了一大筆錢。 : 但最不合理的地方,還是在於連三乙基本上升等考就是出局了, : 連三乙還能考上升等考的人,可是會轟動武林的! : 才不像上面那些不懂升等考的人講的那樣,把升等考講成廢物考一樣。 : 這就是我們國家公務員的通病啦!考過了一個難度也不怎樣、待遇更不怎樣的國家考試, : 就個個自以為是神了? : 是啊,考過了升等考又如何?上面不爽你,還是可以不讓你占缺。 : 這又是他文章另一個疑點。原機關對他那麼不友善,他為什麼不早點商調, : 要熬了那麼多年,等到升等考過了才商調? : 他根本不必考過升等考,就可以去應徵那個薦任缺了啊! : 而且據他所說,那又是個看他專業能力的單位(我是很懷疑公家機關這種單位有多少) : 那他到底是在幹嘛啊?有受虐狂在原單位受虐萬年吃乙嗎? : 推 abcd5566: 我剛才發現他委5沒拿過甲 爲何能到薦6 就算考過升等考 08/01 16:49 : → abcd5566: 也只有任用資格而已 08/01 16:49 : → abcd5566: 他應該是本來就能提敘到薦6了吧 但是他缺只到委5 08/01 16:50 : 哇靠,專業的來了!我還沒發現這個bug呢!很顯然我們都被誤導了! : 他所貼的年度考績就露餡了,這是大bug,現在再怎麼凹都凹不過來了! : 他從5等到7等,最少要拿3個甲(5升6一個甲,6升7要2個甲,因為他2年就升7等) : 但他從5等到7等只拿了2個甲而已!還在凹的酸民們,請問這做何解釋?? : 噓 grioo: 他文中有交代, 考過升等考就商調去中央佔技士缺, 妥妥的薦6 08/01 16:55 : → grioo: , 沒啥問題 08/01 16:55 : 推 abcd5566: 他委5考績沒甲還是不能升到薦6 08/01 16:58 : 沒錯!而且他要凹說是年度誤植也不合理!因為他5等到7等只拿了2個甲, : 但實際上他要拿到3個甲才能升到7等! : 噓 grioo: 他是升官等考試及格任用, 又不是考績升等, 不用考績甲啊 08/01 17:00 : 噓 grioo: 他考上升官等, 佔到技士缺, 薦6任用, 就是這樣 08/01 17:02 : 唉,看來你是真的完全不懂升等考,多說無益 : 推 abcd5566: 升官等考過只是取得跨官等資格。 但要到薦6 委5整年考 08/01 17:05 : → abcd5566: 績還要2甲或2乙1甲 08/01 17:05 : 沒錯,這就是升等考和高考最大的差別。 : 推 abcd5566: 升官等又不是高考直接給你薦6缺 要薦6還是要委5的考績 08/01 17:12 : → abcd5566: 甲等 08/01 17:12 : → abcd5566: 照這樣子 應該是他軍職本來就可以提敘到薦6了。 08/01 17:14 : 兄弟,我實在太感謝你了,如果不是您揪出了這個鐵證,我是要被那些酸民抹到底了。 : 連三乙能夠考上升等考,那絕對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轟動武林的盛事 : (並不是說不可能,而是有這種實力的人老早考外面的高考了, : 誰會等4年考升等考,而且重點來了,升等考只是取得資格,沒缺你還不能升!) : : 此外,若他的軍職本來就可以比敘到薦6,那他根本不必考升等考, : 因為升等考就只是個「資格考」而已,是不保證占薦任缺的! : 所以若他原本就有任薦任官的資格,又何必考升等考? : 我們都被誤導了!!! : → fc01: 當年我6等時有去投8~9技正缺啊,當然不會上就是 08/01 17:41 : → fc01: 理論上可以權理.... 08/01 17:42 : 推 fc01: 而且我在想高考是不是有(不影響排名為前提的)調分機制 08/01 17:46 : 只6等就讓你占9等缺的不稀奇啦!因為這是合法的,只要抱對大腿就可以。 : 這個「天才IT大臣」現在最大的bug是,他考的是「升等考」而不是高考, : 所以他必須至少要有一個甲才能升薦6,這就是他虎爛的鐵證。 : 噓 grioo: 唉, 人家是考試及格,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商調任用, 不是用公 08/01 17:48 : → grioo: 務人員考績法考績升等, 大師就是大師, 尊爵不凡 08/01 17:48 : 他是可以占那個缺沒錯,但實際上從5等升6等還是要符合考績法。 : 高考是只要實務訓練合格就直接升薦6,但升等考不同,升等考只是拿到「資格」, : 要實際升薦6還要過兩關,第一關是上面讓你調任占缺,第二關就是考績升等。 : ※ 編輯: minjindon (219.68.31.67 臺灣), 08/01/2021 17:54:35 : 噓 grioo: 考績升等僅限同官等內, 或升官等訓練, 才有適用, 言盡於此 08/01 17:52 : 你還是以為考過升等考就一定升薦6嗎?那確實是多言無益。 : 推 gn00302575: 所以結論就是上尉本來就能提敘到薦六,但因為普考只 08/01 17:53 : → gn00302575: 有委任任用資格,之後再通過薦任升等考後取得薦任任 08/01 17:53 : → gn00302575: 用資格,最後是升等考薦任資格+上尉提敘才升薦六吧 08/01 17:53 : 不是這樣的。讓我們搞清楚「任用資格」和「占缺」這兩件事。 : 假設今天他的軍職可以直接比敘到薦6,那麼他已經有了薦6的「任用資格」, : 但他考的是普考,占的是委任缺,所以還是只能以委5任用。 : 這種情況簡單,只要上面讓他調任一個薦6缺,他就直接薦6了,不必考升等考。 : 反過來說也是一樣。他考過升等考只是具有薦6的「任用資格」而已, : 上面不調任他占薦6缺,或是原機關內根本沒有薦任的空缺,那他也是只能以委5繼續任用 : 噓 grioo: 大師, 要先有任用資格, 先佔缺, 才能比敘, 唉 08/01 18:02 : 不對。「任用資格」和「占缺」是完全不相關的兩件事。 : 你有任用資格,不代表你能占到缺;你占到了缺,也不代表你有任用資格。 : 實際上有去商調的就知道。你是委任官,就能去應徵5~7的薦任缺, : 你應徵上了,人家就讓你占缺,只是你沒考過升等考,不具備任用資格, : 永遠升不上6等罷了。 : 噓 grioo: 他沒考過升官等前, 是無法比敘薦6的 08/01 18:03 : 確實,若沒有那個考績bug,再怎麼不合理我也是只能吞下去了。 : 但沒有甲要怎麼從5等升6等? : 噓 grioo: 唉, 有榜單公告, 有法規明文的東西, 我也不知在吵什麼, 唉 08/01 18:06 : 考上升等考或許不假,但連三乙還考上就有點疑問,至於沒有考甲就升6,就是絕對虎爛 : 至於你說的法規明文,如果你真的身為公務員,還這樣執意要曲解法令, : 那我覺得老百姓真的很可憐。 : 推 gn00302575: 比序條例是寫「上尉具有薦任任用資格者,相當薦任第 08/01 18:09 : → gn00302575: 六職等職務」,如他一開始只通過普考,即不具有薦任 08/01 18:09 : → gn00302575: 任用資格,而不能提到薦六吧。所以還是得通過升等考 08/01 18:10 : → gn00302575: 取得資格後直接比到薦六,而不是直接調任薦六缺就可以 08/01 18:10 : → gn00302575: 的吧 08/01 18:10 : 上尉的話據我所知,如果考的是普考,就只能比敘到5等5,並沒有薦任官的任用資格, : 就算上面讓他調任占薦任缺也沒用。這是實務,法條我就不懂了。 : 推 wands: 應該是有上尉資格比過去薦六吧 08/01 19:01 : 還有這招?太玄了吧!如果此說真的成立,那確實鐵證又變成不是鐵證了。 : 但這一整串故事加總起來……不覺得真的是「玄之又玄」嗎? : 我正文所補充的更新,就提到了他說的校長竟然屈服於人事主任壓力而簽字, : 以及直屬長官沒簽字校長也簽字等等,這種別說在公務體系, : 就算是一般職場也不可能發生的事。 : 但這些都不是我關心的。我只想看他那張血洗對手的升等考成績單而已。 : 你們這麼推崇他,何不叫他行行好,貼這張成績單給我看,好塞我的嘴? : ※ 編輯: minjindon (219.68.31.67 臺灣), 08/01/2021 19:09:52 : 推 wands: 應該是先普考 比過去五本五 在考升等考 比過去六本吧 08/01 19:05 : 是有哪個人,在具有升等考試筆試勝過錄取標準十分的實力之下, : 還要想方設法繞這條九彎十八拐的曲路呢? : 原機關對他那麼不友善,連三乙又在升等考站在極不平等的起跑線, : 正常人應該都會想要直接考高考(普考也好、商調也好)離開原機關吧! : 待在原機關,就算考過升等考也升不了薦6,一來沒缺二來長官們不喜歡他, : 這不是已經擺明的事情了嗎? : → tomopo: https://reurl.cc/xGjDEb 08/02 00:30 : → tomopo: 沒看過不代表沒有,查一下就有考績0分過升官考的案例了 08/02 00:31 : → Rohmer: 結果人家貼成績單打臉了,還榜首呢 08/02 00:4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11.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27842933.A.6AE.html ※ 編輯: grioo (42.73.211.155 臺灣), 08/02/2021 03:07:17

08/02 04:48, 2年前 , 1F
推專業
08/02 04:48, 1F

08/02 05:08, 2年前 , 2F
08/02 05:08, 2F

08/02 06:09, 2年前 , 3F
推詳細解說
08/02 06:09, 3F

08/02 06:35, 2年前 , 4F
感謝分享
08/02 06:35, 4F

08/02 07:11, 2年前 , 5F
真詳細
08/02 07:11, 5F

08/02 08:56, 2年前 , 6F
超專業的,推推推
08/02 08:56, 6F

08/02 09:24, 2年前 , 7F
推,這篇正解。
08/02 09:24, 7F

08/02 09:25, 2年前 , 8F
不過P6權理P8-P9,這情況發生的話,
08/02 09:25, 8F

08/02 09:25, 2年前 , 9F
說成P6可權理P9的業務,似是可以
08/02 09:25, 9F
補充一下 所謂的權理 就是在公務人員還沒有較高職等職缺的任用資格的時候 先讓較低職等的人可以佔較高職等的職缺 是常規任用的例外 所以規定不能跨官等和不能超過2個職等的限制 才不會讓組織體系亂了套 因為權理人員的職等本來就還不到所佔職缺的最低職等 所以只能權理那個職缺的最低職等 不能跳躍式權理 也就是說 不管現在審定的官職等是P6 還是P7 在權理P8-9職缺的時候 都是權理P8 並不會跳過P8去權理P9 反映到有感現實面 就是本俸或年功俸是支領審定的P6或P7俸級 專業加給和主管加給就按所權理職缺的最低職等支領 也就是領P8的專加和主加 不可能跳躍式權理P9 去支領P9的專加和主加 大概是這樣

08/02 09:25, 2年前 , 10F
樂見有鄉民出來解說~
08/02 09:25, 10F

08/02 09:27, 2年前 , 11F
雖然類似的,記得n年前也曾經寫過,但時間久遠,即使文章
08/02 09:27, 11F

08/02 09:27, 2年前 , 12F
也不見得有鄉民會花時間去爬文
08/02 09:27, 12F

08/02 09:27, 2年前 , 13F
也只能不禁感慨萬千
08/02 09:27, 13F

08/02 09:28, 2年前 , 14F
比較好奇原波要在45歲前佔9以求最高15年均俸的部分,因為
08/02 09:28, 14F

08/02 09:28, 2年前 , 15F
看法條都是用本俸算,權只調專加主加,似乎對均俸沒有影響
08/02 09:28, 15F

08/02 09:28, 2年前 , 16F
P06 去占8-9,那是因為有P08在,但如單列P09就不行
08/02 09:28, 16F

08/02 09:29, 2年前 , 17F
又或者是該缺是P08-P10(跨官等),也不行用P06 or P07權理
08/02 09:29, 17F

08/02 09:30, 2年前 , 18F
樓上fcz973 兄,目標是後面,不是現在
08/02 09:30, 18F

08/02 09:30, 2年前 , 19F
也就是順的話,原PO公職最後15年應該就是最少可以在P09
08/02 09:30, 19F

08/02 09:31, 2年前 , 20F
但是說真的啦,以原PO做事的態度風格,要一直待P09很難的
08/02 09:31, 20F

08/02 09:32, 2年前 , 21F
就算沒意願接簡,長官也還是要有能力的人去接的.
08/02 09:32, 21F

08/02 09:33, 2年前 , 22F
政通人和,會做事也要會做人,又有多少鄉民認知到這一點呢
08/02 09:33, 22F

08/02 10:03, 2年前 , 23F
推分享,人事相關規定分享是本版最重要的資源~~
08/02 10:03, 23F

08/02 10:06, 2年前 , 24F
專業給推
08/02 10:06, 24F

08/02 10:12, 2年前 , 25F
也對45歲以7權89,保四甲50歲是穩9,不過沒功頂可惜還是拿
08/02 10:12, 25F

08/02 10:12, 2年前 , 26F
不到最高均俸
08/02 10:12, 26F

08/02 12:32, 2年前 , 27F
希望45歲前佔9,是以今年40歲7年功1算,45前要佔到9才
08/02 12:32, 27F

08/02 12:33, 2年前 , 28F
能在50歲時710俸點,接下來15年都保持在710俸點,不
08/02 12:33, 28F

08/02 12:34, 2年前 , 29F
知道我這想法對不對@@
08/02 12:34, 29F
※ 編輯: grioo (42.73.211.155 臺灣), 08/03/2021 00: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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