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配合職場霸凌申訴接受調查可否支領交通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文字失效 瞬間)時間10小時前 (2025/06/16 13:29),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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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機關在職場霸凌申訴案件調查時,需要申訴人、被申訴人(兩造皆機關內部同仁,惟工 作地不在一起)自工作地到開會地點接受調查及陳述,證人(非機關內人員)亦前來說明,請 問: 1 兩造是否可機關本於權責給予公假讓他們來調查? 2 若可公假,兩造是否"無法"請領交通費?或必須要確定與執行職務有關係才可以支給?( 目前尚難論斷是與執行職務相關的口角) 3 證人部分,可以在上簽准支交通費後,逕予支給嗎?是否有抵觸主計出差旅費的相關規定 ? 以上,懇請賜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5.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50051792.A.49A.html

06/16 14:51, 9小時前 , 1F
1公假沒啥問題,2看會計那邊,3.屬公務,比較沒問題
06/16 14:51, 1F

06/16 14:53, 9小時前 , 2F
2的話,申訴暨被申訴者,其實還有一個身分叫作 證人
06/16 14:53, 2F

06/16 14:53, 9小時前 , 3F
倘若會計那邊沒有對這方面有共識,那核交通費就有點....
06/16 14:53, 3F

06/16 14:54, 9小時前 , 4F
就看你怎簽了,反正簽得好,就沒啥問題,
06/16 14:54, 4F

06/16 14:55, 9小時前 , 5F
因為這是援引刑事訴訟法的概念
06/16 14:55, 5F

06/16 16:36, 7小時前 , 6F
做功德 大家說好不好啊
06/16 16:36, 6F

06/16 19:01, 5小時前 , 7F
肯定是做功德==
06/16 19:01, 7F
文章代碼(AID): #1eJwlGIQ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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