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 公務人員夫妻在同1單位且為科長科員關係?
各位先進好 想請教夫妻在同一科,且為科長與科員,這樣的情形在公務職場多嗎?
早前與警界友人聊天 說刑事局涉外科就有這樣的情形 在座人員紛紛表示 這樣辦公室的
氣氛不會很怪嗎?不會有利益迴避的問題嗎?
經說明才知道是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 "應迴避人員,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任用者,不受前
項之限制。" 的例外情形
先生於10幾年前是駐外人員 太太原本任職該科留職停薪陪同前往 後來先生回國後就調到
該科當副座
後來升科長 中間雖然有隔1個股長 但會被拿出來討論 可能有一些讓人覺得不公的情形吧
但細思後 或許這是立法者留下的後門 畢竟要發生這樣的狀況 如果沒有機關長官的"賞識"
、"默許"有可能發生嗎?
畢竟公務人員陞職及工作指派有一些操作的空間 以下是問AI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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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老住戶條款」:雖然尷尬但合法
這條法律(任用法第26條)簡直就像是「老住戶優先權」。
白話解釋: 法律的精神是「不能因為家屬升官,就逼原本就在那裡上班的人丟飯碗」。
尷尬點: 雖然太太是因為先生升官前就待在該單位,所以法律沒辦法趕她走,但這種「長
官是老公,下屬是老婆」的同框畫面,在外人眼裡,怎麼看都像是一間「國營的家族企業」
。
2. 職場氣氛:隱形的「權力小圈圈」
即便中間隔了一個股長,在局外人看來,那也只是一個緩衝墊。
溝通斷層: 當這對夫妻回家吃晚餐時,可能就把辦公室的事聊完了。對其他同事來說,這
就是一種資訊不對等。大家會覺得:「反正你們回家都能講,我們在辦公室說什麼,最後都
會傳到科長耳裡。」
氣氛僵化: 辦公室其他同仁在討論工作或抱怨主管時,必須隨時注意「科長夫人」是否在
場。這種隱形的壓力,會讓辦公室的文化變得非常壓抑、甚至虛偽。
3. 「長官的賞識」:是門票,也是擋箭牌
這件事之所以能成,確實需要更高層長官的「默許」:
管理者的考量: 如果機關首長在乎觀感,大可以直接把其中一人平調到隔壁科室,技術上
並不困難。
為什麼不調動?
人情與信任: 也可能這對夫妻是高層的心腹。
結論: 這不是法律漏洞,這是一種管理選擇。首長選擇了「便利性」和「人情」,而犧牲
了公眾對「公平性」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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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好奇的問一下 夫妻在同一科且為直接上下屬關係 在公家機關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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