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新修考績法覺得自己像太監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shirman (shirman)時間2小時前 (2026/03/30 12:24)推噓9(10推 1噓 5→)留言16則, 7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感覺這次一堆觀點
認為這次是改爛的,理由是放寬開除公務員的條件
只是我很好奇
現在公務員缺人,缺到連天下都報導了
各機關補人都來不及
有那個機關那麼勇
還真的敢砍人的啊?
※ 引述《ONLINE1 (株式會社)》之銘言:
: 先說 這是一篇太監文,不喜勿看,
: 公務員的權利保障,在許多方面連勞基法都不如,
: 例如在加班費,勞工已經時薪要乘以1.33,
: 公務員還是1,更甚者,有些機關連加班費都不發,
: 請你全部換成補休,當你真的補休半天半天請的時候,
: 直屬主管有時以人力不足關切你,甚至干涉你請假,
: 當你去法院打官司說自己比勞工還不如,
: 法律會告訴你,你公務員是特別權利與義務,自己吞下去
: 以上只是冰山一角。
: 這次的考績法修法,表面上是修改強制乙等,
: 營造全面甲等的景象,實際上是規定公務員的免職機制。
: 假設,某一年年度考績被打未達良好,接下來的半年改善其無法改善,
: 這個公務員就被掃地出門,原因是第八條第四項,工作品質持續不佳。
: 請問什麼是工作品質持續不佳,
: 公文有錯字,公務員工作品質不佳,
: 採購流標,公務員工作品質不佳,
: 廠商擺爛,公務員工作品質不佳,
: 無視長官意見,公務員工作品質不佳,
: 同事離職,多接業務不順手,公務員工作品質不佳。
: 公務員工作「未達良好」,字面的意思就是「表現普通」,
: 為什麼表現普通要被掃地出門。
: 公務效率向來與民眾福利攸關,提升公務效率也有益提升國家競爭力,
: 但是因為所謂工作品質不佳,在免職公務員時,連勞基法的基本保障都不給到底是怎樣?
: 勞基法任職六年,就有三個月資遣費,任職十年,就有五個月資遣費,
: 若在大公司任職,公司自己會加碼,六年就有六個月資遣費,以維護大公司尊貴形象。
: 但是公務員連勞工都不如,連一塊錢的資遣費都沒有。
: 然後免職之後,只能領回自己之前被強制提撥的退撫基金,
: 連政府每年撥給這個公務員的退休儲金的都領不回來,
: 年資也不能轉到勞保去,是要這個公務員餓死嗎?
: 公務員每個月領薪水的時候,馬上被扣好幾千元進退撫基金,又要扣公保健保,
: 實際上進入口袋的已經大打折扣,現在一個免職就把你掃地出門,
: 連那些被強制扣退撫基金的利息都不給。
: 今年刑事法院有一個有罪判決,大概是說地方政府一個小主管,因為農地認證的問題,
: 屬下因為不合規定,不願意認證農地,小主管不斷地對下屬退文,施壓,
: 那個下屬到處壓力過大,到處去找政風等單位陳述,結果最後小主管直接換承辦人,
: 新的承辦人馬上通過農地認證,但是最後刑事法院一審還是判小主管圖利罪,
: 判了好幾年。
: 在這個案子,請問工作品質不佳的是依法審核不過的下屬,還是快速通過的新下屬,
: 還是那個小主管呢?
: 古代的宮女從小入宮,到了25歲或30歲年老色衰,皇帝大發慈悲,
: 就會發一筆錢讓宮女告老還鄉,好好做人,
: 但是新的考績法,對公務員連一塊錢資遣費都不發。
: 考績法之前版本我有看過,印象中是五年有三年未達良好,就辦理資遣。
: 這個最新版本,把人直接掃地出門,一點情面都不留。
: 但是公務員有絕對服從的義務,這是所有法院強調的,
: 就算對新修的考績法不滿,還是要遵守。
: 從小唸名校,高考名次也在前面,我本來以為自己是朝廷中的文官,
: 運用自己的知識和能力,為民眾與國家造福。
: 在新的考績法中,我才發現自己是個太監,
: 薪水不斷地被物價膨脹稀釋,讓一般公務員很難娶妻生子,
: 為了工作表現良好,需要對領導者展現絕對的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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