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商調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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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49(151推 2噓 171→)留言324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Atayalman (安知誰)時間2月前 (2025/02/11 23: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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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qWiLlxS.jpg. http://i.imgur.com/2bzgCS8.jpg. 主要是刪除函商原服務機關同意始得調用的規定. 應該是之前新北霸凌自殺才想要修法的吧.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S928

推噓16(16推 0噓 15→)留言31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bota (llll)時間2月前 (2025/02/12 01: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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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來了. 接下來應該要搭配:. (1) 如果一個科全跑掉 1/3 , 科長要拔. (2) 一個局如果如果半數科跑掉1/3以上, 局長要拔. 人跑光光, 這個比上下互評還準, 很適合拿來打主管的績效. 至於細節, 留中不發之類的. 修法的人應該不會沒注意到這個,. 去行政法院(雖然號稱人民敗訴院)應
(還有20個字)

推噓17(17推 0噓 14→)留言31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gokratio (X)時間2月前 (2025/02/12 09:45), 2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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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想回這句.... 現在很多機關(建設局之類) 技術類組比較多的機關. 除了長官以外..承辦幾乎都是職代、約用人員. 土木每年開缺這麼多,就是這些缺額都沒有人要來. 之前建設局對口承辦一天的行程:. 白天凹監辦廠商開始一整天的會勘行程,被民代跟刁民洗臉洗一整天. 五點之後回辦公室開始辦公文,又被長
(還有350個字)

推噓4(4推 0噓 18→)留言22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nolag (達文喵)時間2月前 (2025/02/12 19: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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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說明為「刪除須函原服務機關同意,使得調用之規定」. 現在大家看成「不得拒絕」. 但是有沒有可能只是「原服務機關壓公文沒有回應,時間拖太久也能走」. 看他修法方向似乎是第二個選項。. 畢竟「不得拒絕」各位想想是不是改的太誇張,正常會這樣激進調整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

推噓12(14推 2噓 45→)留言61則,0人參與, 2月前最新作者Arielbank (Lin)時間2月前 (2025/02/12 21: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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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風聊一下. 我記得疫情期間反調派很高調地說: 原機關有商調否准權才是對的!!. 要不然衛生局第一線的人全跑光怎麼辦??. 公所第一線的人全調走怎麼辦?. 草案出來算是跨出第一步了. 但是背後的角力可能沒這麼簡單. 希望法案過,但是我不是很樂觀. 好在我已經跑了 也很愛我的現機關. --. 發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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