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商調修正草案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蟲蟲蟲)時間3周前 (2025/02/16 14:23), 編輯推噓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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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vanovic (小琦)》之銘言: : 大家一定要多多發聲 對於這個修法草案表態支持 : 據我所知 很多單位都是人事室直接去問機關首長的意見 回函給銓敘部 : 所以導致意見(反對修法)會與基層多數公務員的想法不一致 : 修法對照表電子檔如下 請參考 : https://mega.nz/folder/7GpzGLIK#k-AU6J5A_5RkHPmSHmuYaQ : 請大家若希望這個法案通過 就多多反應 : 不論是找民代協助發聲 或是 寫考試院信箱都可以 : https://www.exam.gov.tw/Message1.aspx?n=3443&s=11715 : 不然目前真的很危險 銓敘部發文出去的諮詢意見回復 都被長官跟人事單位壟斷 : 自己的權力自己救! : 加油 最近在網路上看到114年初台北市府有發公文 若同意過調,過調期限原則上不得逾三個月 至少盡量避免雖然同意過調,但期限卻押很久,變相不放人 首都市府的氣魄就很棒 ------------------------------------------------------------- https://personnel.utaipei.edu.tw/p/405-1010-120098,c8368.php?Lang=zh-tw 節錄內容如下: 四、為尊重公務人員職涯選擇權利及確保機關職缺遴補效率, 市府函律定他機關指名商調案,機關准駁期限及同意過調 期限等事項原則性規範如下: (一)機關收受商調案,應於1個月內作成准駁決定函復。另為 兼顧機關業務推動及人力調度,原則同意過調期限至多 不得逾3個月,但機關因業務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形考量, 如有逾3個月者,應經3方(按:當事人、商調機關及原 服務機關)協商溝通取得共識。 (二)他機關商調本機關人員,對於身心障礙人員、養育3足歲 以下子女、照顧年邁或重大傷病直系血親尊親屬、配偶 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個人身心健康因素、曾於機關 遭受性騷擾、職場霸凌等特殊情形(原因)人員,除當 事人自願放棄過調外,原則機關應優予同意過調。 (三)針對商調不同意案,機關應與當事人妥善溝通並充分說 明,以維職場和諧及良善職場環境。 ------------------------------------------------------------- 另附上指名商調現行法相關法規 一、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1項前段 各機關不得任用其他機關人員。如業務需要時,得指名商調之。 二、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所稱如業務需要時,得指名商調之,指各機關職務出缺,如因業務需要, 需任用其他機關人員時,應經該機關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規定辦理後,詳細敘明擬調人員 之職稱、姓名及擬任之職務,「函商原服務機關同意,始得調用。」 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9條 本法(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由「考試院」定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255.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39687017.A.06C.html

02/16 21:25, 3周前 , 1F
反過來說 這個行業在(二)這個情況現行規定就是不一
02/16 21:25, 1F

02/16 21:25, 3周前 , 2F
定能調 蠻悲哀的
02/16 21:25, 2F

02/16 22:34, 3周前 , 3F
壓長時間就是在規避擋調臭名而已,本質還是在擋
02/16 22:34, 3F

02/16 22:34, 3周前 , 4F
以下開放頂尖人才說新機關為了延攬他願意等一年
02/16 22:34, 4F

02/17 08:36, 3周前 , 5F
所以新法得修 一個機關壓住 後面大家作業都卡住
02/17 08:36, 5F

02/17 08:37, 3周前 , 6F
很多機關都嘛剩一個禮拜人要走了才想到要開始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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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12:33, 3周前 , 7F
對啊,商調機關徵人,結果正取被擋商調、備取也被擋調
02/17 12:33, 7F

02/17 12:34, 3周前 , 8F
一樣會造成空轉
02/17 12:34, 8F

02/17 14:27, 3周前 , 9F
真的要交接根本不用三個月 很多都是凹你把手上的做到結案
02/17 14:27, 9F

02/17 14:59, 3周前 , 10F
然後這些機關自己內部調動根本就也不用那麼久
02/17 14:59, 10F

02/21 01:10, 2周前 , 11F
看是要同意商調還是上吊
02/21 01:10, 11F

02/21 17:18, 2周前 , 12F
樓樓上沒有考慮到編制特別少的單位
02/21 17:18, 12F

02/21 18:50, 2周前 , 13F
如果一份工作繼續作下去會沒命,若調不走可以辭職
02/21 18:50, 13F

02/21 18:50, 2周前 , 14F
先保命,職缺再考就好。活在這年代的好處就是錄取率高
02/21 18:50,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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