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有關薪資法律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小成)時間13年前 (2012/08/04 11:14), 編輯推噓3(418)
留言13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一些有關薪資的法律問題 之前小弟找了份正職 軟體工程師的工作 當初他介紹的跟後來我工作一個禮拜後得出的結論不同 就是後來負責的東西不是我希望的 所以小弟請了一天病假 來想想到底要不要做下去 後來小弟還是決定不做了 因為雇主說要一簽三年 所以那天晚上我就先傳簡訊告知 隔天就去公司辦離職 目前是想問 我可以拿回這一個禮拜工作的薪資嗎? 等於是工作了一個禮拜 下個禮拜二就辦離職了 但是我沒有收到該公司的薪水 這是正常的嗎? 有寄信給他 說不予理會將會寄存證信函 他回信說到: 當時雙方認同簽約三年你,也願意接受條件 ,本司也花時間及金錢培訓. 而你星期一不能上班沒請假也拒絕接公司電話直到我打電話到府上和你母親長談 由他對你開導. 在期間你造成本司的損害及金錢損失本司將以法律途徑追討. 一個沒責任感,和言而無信而今,無感恩之心.是會被社會唾棄 但是這三年約我是口頭答應 因為那時候以為工作內容是我所想要的 我想說 是我想要的 簽三年也是無妨 星期一我有打電話過去說身體不舒服 假裝生病 對 我是拒接 但是我是晚上不 想被他盧 隔天我有過去公司辦離職呀 這方面他可以跟我要損害賠償嗎? 教育訓練之類的 請各位懂法律的教教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8.70

08/04 11:20, , 1F
如果真的有訓練的話
08/04 11:20, 1F

08/04 11:21, , 2F
口頭說當然不算.....除非簽了下去 真的有訓練你?
08/04 11:21, 2F

08/04 11:24, , 3F
教我操作儀器 跟講解干涉原理 程式注意事項
08/04 11:24, 3F

08/04 11:50, , 4F
去告 絕對拿的到薪水,有前例可判 = ="
08/04 11:50, 4F

08/04 12:22, , 5F
上班一個禮拜有什麼培訓可言,好笑!誇大不實!
08/04 12:22, 5F

08/04 16:00, , 6F
倘若對方有錄音存證,口頭約是有法律保障的。
08/04 16:00, 6F

08/04 16:51, , 7F
寫軟體 訓練? 訓他老木....
08/04 16:51, 7F

08/04 16:55, , 8F
慣老闆 v.s 小草莓? 你應該會爭得到,請上勞工局。
08/04 16:55, 8F

08/04 16:56, , 9F
契約成立是包含口頭,只是舉證比較難而已
08/04 16:56, 9F

08/04 22:30, , 10F
除非他有特別讓你去上課,也只能請你把上課的費用拿出來。y
08/04 22:30, 10F

08/04 22:31, , 11F
但他要有證明說他有花錢讓你去上課,在公司訓練的話,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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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 22:31, , 12F
是公司自己要負擔的成本,畢竟規定也是公司訂的阿。
08/04 22:31, 12F

08/05 00:01, , 13F
當然阿 不然連公司不賺錢難到也要員工出嗎?
08/05 00:01,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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