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工作未滿一個月不給薪 是不是違法??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單身大男孩)時間13年前 (2012/10/02 21:49), 編輯推噓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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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工作真難找 找了兩個月好不容易有一間電腦公司入取我 今天去的第二天,就叫我們這些受訓的新人填寫一張切結書 內容:自任職日起,倘工作不滿一個月即行離職 以工作天數之薪津願遵照其人事管理規則規定辦理放棄領取。 想問一下板上的前輩 這應該犯法了吧 這間公司要受訓2-4個星期,考試合格過後才正式上班 如果受訓沒過,不就白白浪費了2-4個星期的時間還沒有薪水 還好第二天就跟我們說了,薪水不要也罷 但要是這樣違法,我想把這張切結書寄給勞工局 這樣可以罰到這間公司嗎?? 圖 imgur.com/dNWM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227.159

10/02 21:54, , 1F
不用去啦 反正這之間也一定沒勞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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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21:56, , 2F
這我就不知道了 我打算明天不去了 只是如果犯法想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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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22:34, , 3F
可以寄去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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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22:49, , 4F
你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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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22:57, , 5F
簽了 不過還沒繳回公司!! 應該直接記去投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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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0:09, , 6F
就算只有一天,就要發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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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1:11, , 7F
錄錄錄錄錄錄錄錄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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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9:53, , 8F
給他死不用客氣
10/03 09:53, 8F

10/05 08:50, , 9F
某次徵才還有某餐飲業說作不滿七天不給薪資XD
10/05 08:50, 9F

10/07 22:39, , 10F
當然違法 之前已經有函釋了 沒有所謂試用期不支薪
10/07 22:39, 10F
文章代碼(AID): #1GQl3UHN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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