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政院通過 防過勞條款 千萬勞工受惠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童年的回憶)時間13年前 (2012/11/16 08:12), 編輯推噓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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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4ruA 政院通過 防過勞條款 千萬勞工受惠 中國時報【李明賢╱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並新增「防過勞條款」,強制要求雇主必須 針對輪班、夜班、長時間工作的高危險群,採取健檢等多項預防過勞措施,倘若勞工發生 職業病,雇主須受罰;修正草案也擴大勞工適用範圍,保障人數從現行六七○萬人增到一 ○七六萬人,要讓勞工免於過勞的恐懼。 行政院長陳冲表示,近年來因應產業結構與社會環境變遷,勞工面臨職業災害的風險提高 。這次修法從擴大適用範圍、健全職業病預防體系、強化高風險事業製程安全評估監督機 制及提高違法事項罰則,有助於提升勞工的安全健康與基本人權保障。 這次修正草案新增「防過勞條款」,要求雇主對輪班、夜班、長時間工作等,應採必要的 安全衛生措施,包括定期接受健檢並由醫師做出健康評估,雇主應參照醫生建議調整勞工 的工作場合或縮短工作時數。 特殊的是,這次修正草案也把動物、植物或微生物等引起危害列入職災,例如先前發生動 物園工作人員遭猛獸等咬死、洋蔥採收人員因真菌感染造成失明、醫事人員遭針扎造成愛 滋病、C型肝炎等案例都是職災,雇主必須加強安全衛生設施。 為兼顧母性保護與就業平權,修正草案也要求雇主不得使妊娠中的女性勞工從事高壓力或 高危險性工作。雇主也應對有母性健康危害的工作,採取危害評估、控制及分級管理措施 。 此外,修正草案也增訂「六輕條款」,明訂從事石油裂解的石化工業;從事製造、處置或 使用危害性的化學品數量達規定量以上者,事業單位應依規定期限,定期實施製程安全評 估,並製作報告,及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草案明訂,違反規定,其危害性化學品洩露或引起火災、爆炸致發生職業災害者,處卅萬 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83.251

11/16 09:11, , 1F
重罰2萬!!!
11/16 09:11, 1F

11/16 09:21, , 2F
下班時間一到叫你先打卡再回去上班 查的到高工時員工?
11/16 09:21, 2F

11/16 09:29, , 3F
查得到再說
11/16 09:29, 3F

11/16 10:15, , 4F
重罰5,000元。
11/16 10:15, 4F

11/16 10:49, , 5F
雇主的思維:最多罰30萬。30萬準備好了。
11/16 10:49, 5F

11/16 10:50, , 6F
類似的思維:酒駕判例最多賠償500萬。
11/16 10:50, 6F

11/16 10:51, , 7F
開10萬鎂車子的人。也不擔心酒駕問題。
11/16 10:51, 7F

11/16 11:26, , 8F
會抓才有鬼 勞基法都在哪擺好看的
11/16 11:26, 8F

11/16 13:10, , 9F
條件開再高都沒用啦 連抓都不抓 是要嚇唬小學生喔
11/16 13:10, 9F

11/16 16:14, , 10F
1執行才是重點啦...
11/16 16:14, 10F

11/17 01:52, , 11F
重罰兩萬大板比較有用,新台幣...顆顆
11/17 01:52, 11F
文章代碼(AID): #1GfOK1N-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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