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司可以把準離職員工做這種處置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獵人的法國號)時間13年前 (2012/11/24 17:0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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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部一家 五星級酒店工作 中港路上鷹架倒塌那家 擔任的是 大夜櫃檯員 十月八號報到 當月薪水 以工讀計 實領 一萬零六百元 交接班無加班費 PS: 早到 / 晚走 於十一月已轉正職 最近因為個人資質 及 環境適應力不良 因而提前提出離職 除了今天的臨時請病假之外 沒有任何缺曠 也無任何遲到記錄 而稍早接到 值班副理一通電話 要我 禮拜一辦離職手續 以時薪計薪 實領 一萬三千六 我感到相當委屈 因而無法接受此等無理要求 因我原本是 兩萬三千之薪水 想請教 公司 有無違反勞基規定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100.182 ※ 編輯: kiddest 來自: 1.168.100.182 (11/24 17:10) ※ 編輯: kiddest 來自: 1.168.100.182 (11/24 17:13)

11/24 17:59, , 1F
應以正職薪資回除上班天數後取得的日薪為準
11/24 17:59, 1F

11/28 14:07, , 2F
有些公司十一月轉正職,但要十二月的薪水才會以正職敘薪
11/28 14:07, 2F
文章代碼(AID): #1Gi8xZb0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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