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月薪3.5萬年終8月 一年徵不到人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明霖)時間13年前 (2012/12/19 10:34),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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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trickk (修養生息)》之銘言: : ※ 引述《bybe (小p)》之銘言: : : 老闆complain年輕人抗壓性差,算一算,業務員上班時間從早上十點,到晚上九點半,一 : : 天工作11個半小時,月休五天,月領四萬塊起跳,但這樣的福利,聽起來真的吸引人嗎? : 幫員工算算看時薪多少好了 幫你修正一下 依照勞基法 其實並不是你這樣算的 : 燈飾業務員如果是顧門市之類的 : 五天假大概都叫你放平常日 : 以一個月30天計算,扣除一個月8個周休假日,平常日等於上17天班 : 10點上班到9點半,扣掉半小時吃飯好了一天上11小時,等於加班3小時 : 8個周休假日,每天11小時應該總共領8x11x2=176hr...(假日薪資x2) 勞基法只規定公司7天必須給1天例假 但沒規定例假一定是六或日 所以所謂的假日雙倍薪水 是指公司規定的例假日你來上班 才符合勞基法的假日 而不是六日妳來上班就是薪水DOUBLE 國定假日(中秋 端午 etc)則不在此限 只要是國定假日上班 依勞基法其實都可以要求兩倍工資 而很多公司有所謂的換休 但其實幾乎都不合法 換休依法只能工作日跟工作日換 而且一天以2小時為限 所以例假日被凹換休 或者平日加班超過2小時還被凹換休 公司都觸犯勞基法的 : 17個上班天每天11hr, (8x17)+(17x1.66.3)=221hr...(加班3hr要x1.66) 加班費的部分 1~2小時是1.33倍 2~4小時的部分才是1.66倍 超過4小時是2倍 所以加班3hr的時薪 其實是1.33 x 2 + 1.66 x 1 = 4.32hr 但勞基法32條又規定勞工一天加班不得超過4小時 所以理論上超過4小時就是違法 : 40000(月薪)/397(hr)=100.8元/hr 照以上算法大約是 40000/308 = 129.x元 但是每天加班3小時 是觸犯勞基法每月加班46小時上限 光從薪水來看 就算不優渥 但也沒到非常悽慘 一堆業務搞不好還達不到 以現在的景氣 應該不會找不到人 會糟到沒人應徵 要馬是雇主唬爛薪資的部分 不然就是工作內容壓榨得太過火 肯定還有其他老闆沒說的內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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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加班薪水double是指當天加領一天薪資(月薪/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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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的例假是已被視為有薪假,即領有(月薪/30)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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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是隔周休六日,所以四周會有6天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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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6:22, , 4F
更正:應該說是只月休4天,沒加班費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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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6:27, , 5F
業務類型的有獎金就沒有加班費不是嗎?
12/19 16:27, 5F
文章代碼(AID): #1GqIVI7d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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