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保全等勞工加班費 雇主不能A了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小隆)時間13年前 (2013/03/13 15:14), 編輯推噓7(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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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7756331.shtml 原文: 勞基法84之1條 勞委會仍決定保留 但大幅度限縮! 國定假日及女性夜間工作 例假日堅守「2周內2日」原則 ------------------------------------------------------------------------------- 近幾年被認為勞工過勞禍首的勞基法84之1條 (含責任制),勞委會已完成存廢檢討。 勞委會決定保留責任制,但是大幅限縮,包括實施責任制及間歇性工作 (如保全)等,過去 只要地方主管機關同意,但未來將增加工會 (或勞資會議)同意;即使適用84條之1,國定 假日及女性夜間工作都必須回歸正常規定,例假日則必須堅守「2周內2日」原則,雇主不 能再A員工加班費。 此外,未來勞委會將針對不同業別訂定正常工時及延長工時上限,避免業者無限延長 工時,造成勞工過勞。勞委會表示,將儘速提勞基法84條之1修正草案。 經此修正,未來諸如保全、研發工程師及系統工程師等工作,國定假日若要上班,雇 主必須給付加班費或挪移給假,不能再剝奪勞工權益;另女性不能再於晚上10點以後工作 ,除非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例假日以往可拉長到「4周休4日」,但未來一定要「2周內 2日」,不能無限制延長。 自民國85年以來至今,勞委會陸續核定適用84條之1職務,總計37種,有些是「監視性 或間歇性工作」,有些屬於「責任制」,適用之行業,可排除勞基法國定假日、工時及例 假休假規定,因此被稱為「霸王條款」,更因常年遭雇主濫用,近幾年爆發諸多勞工「過 勞死」案例,進而引發社會關切,立委曾強烈要求刪除「霸王條款」,勞委會承諾檢討, 經過近一年,檢討結果出爐。 勞委會表示,曾邀請勞資雙方召開多次會議,基於部分行業有其特殊工時需求,因此 雙方同意現階段84條之1仍有存在必要,不宜刪除,但應限縮相關規定,兼顧勞工健康及福 址。亦即雇主不能無限制延長勞工工時,但保障勞工加班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24.126

03/13 15:19, , 1F
帶把的都是二等公民
03/13 15:19, 1F

03/13 15:34, , 2F
"未來將增加需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跟沒加一樣...
03/13 15:34, 2F

03/13 15:38, , 3F
女性夜間工作那點很怪 為何限定性別
03/13 15:38, 3F

03/13 16:06, , 4F
這就是男女平等阿
03/13 16:06, 4F

03/13 16:22, , 5F
這個就像女生不用當兵,國防部還拼命招募女兵一樣
03/13 16:22, 5F

03/13 16:34, , 6F
靠 這樣女性不用輪班就是了
03/13 16:34, 6F

03/13 16:35, , 7F
工會 同意 感覺根本就是脫褲子放屁
03/13 16:35, 7F

03/13 18:06, , 8F
在人力銀行上,你要應徵人,你不能打限男,不然勞工局就會打
03/13 18:06, 8F

03/13 18:06, , 9F
來關切,但是現在這一條女性不能超過晚上十點
03/13 18:06, 9F

03/13 18:07, , 10F
所以政府有點自打嘴巴..
03/13 18:07, 10F

03/13 19:36, , 11F
訂的超嚴罰的超輕,然後又不執行
03/13 19:36, 11F
文章代碼(AID): #1HG2ToW_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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