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先養傷休息還是開始找下一份
前幾天被上頭通知 試用期內表現不適用
其實聽到時 並不意外 自己也有想過這工作跟自己
好像不是那麼適合
但是學到很多東西 工作環境算不錯 所以想說
最少也先待一年
前陣子車禍 骨折 也硬是去上班
上頭表示 我可以開始去找別份工作 安排面試
有需求可以提出調班 或是說明離職日期
我是想說把這個月做完 有個結束
且我這個時間馬上離職 感覺會給其他人造成麻煩(ex:排班
想說我是要現在就開始開履歷嗎 還是這個月做完後 先去復健
讓自己好好休養 然後順便進修一下
主要是之前待業期 想起來有點害怕
怕休息過後就要再正式進入待業
還是邊休息邊找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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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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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未滿一年 所以非自願離職對我沒幫助QQ
※ 編輯: vs011823 來自: 118.165.165.85 (04/11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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