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請問關於 民間團體調解人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泰熊)時間13年前 (2013/06/03 10:2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上個月底公司突然改變方針 每天由固定9小時輪班改成 要做13小時7小時輪班有點吃不消 外加改成有點要自負門市盈虧的模式 於是在5月2號的時候下午寄了一封離職信註明5月5號離職 結果當天晚上回家閱讀法條才發現符合勞基法第14條的規定 所以在5月3號的早上又寄了一封主張非自願性離職的e-mail 5月4號公司寄來了離職單但上面是寫自願離職 所以我等到禮拜一打電話去勞工局後 在5月6日完成填寫 並註明非自願離職 但問題來了 前幾天25號的時候詢問公司才發現公司 不承認 我非自願性離職的身分 咬定我先寄出自願性離職信 勞工局目前建議我先去協調 但是詢問台北市政府跟新北市政府 感覺態度兩極 感覺新北市政府較偏向資方 無奈公司在新北市 目前的疑問是申請調解的部分有民間團體 調解人 與 主管機關調解會 我該如何做才好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63.194
文章代碼(AID): #1Hg_rwQx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Hg_rwQx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