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離職的合約???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黑色太陽)時間12年前 (2013/11/14 17:04), 編輯推噓3(307)
留言10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最近找到一份PT性質的工作 但有份合約最後有一段大概是寫說 離職之罰款說明: 1.未滿7日離職或被視為不適用與面試不符者公司罰款5000元 2.XXX離職者,不管到職多久,除特殊情形得公司允許,所有同仁(含計時),得於 30日以前提出離職申請,經確認後,方可於離職日辦理離職手續,如有違反公司有權力 罰款30000元 內容大概是這樣,然後後面是說明是賠償員工訓練支出損失....等 因為當初是說要作倉管物流包裝等方面的工作 但實際做的工作比較接近廚房方面(煮和處理食品原料+清洗鍋具等) 跟我原本認為的有些差距,撐了幾天覺得不適應想離職 感覺跟前面就職合約有點像但還是想確定清楚 1.上述合約的30日或7日如果簽了就不能直接離職嗎??? 2.離職方式可由電話告知嗎???(直接打老闆電話,怕老闆不在現場) 3.我這幾天工作的部分還是有薪水嗎??? 謝謝~ -- 標題 [三國] 三國11,自創武將下野?!?!?! 自創武將當君主 怎麼會玩著玩著,他就下野了 只是他流浪到那個城市,首都就換到那個城市了....

你是不是創了蔣介石 XDD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50.76 ※ 編輯: jack31605 來自: 61.228.150.76 (11/14 17:06)

11/14 17:08, , 1F
根本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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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8:04, , 2F
就算簽了 與勞基法牴觸 還是以勞基法為準
11/14 18:04, 2F

11/14 18:05, , 3F
所以就用你實際到職日來算你需要提早幾天提早預告離職
11/14 18:05, 3F

11/14 18:05, , 4F
2. 最好還是用有記錄的方式告知你要離職 ex Mail
11/14 18:05, 4F

11/14 18:06, , 5F
可以保證你是在哪一天向老闆提出離職的證據
11/14 18:06, 5F

11/14 18:06, , 6F
3. 不管你工作幾天薪水一定要給你 不給就去投訴 不會很麻煩
11/14 18:06, 6F

11/14 18:07, , 7F
你列出來罰款的部分也全都不合勞基法 所以他也不能以此
11/14 18:07, 7F

11/14 18:07, , 8F
扣你薪水
11/14 18:07, 8F
不會罰款~心中的石頭終於可以放下@@謝謝 不好意思關於有記錄的離職方式,簡訊算嗎??? 本來想說下次上班老闆在的話口頭跟他講做到當天 關於聯絡方式 因原本是在人力銀行投履歷應徵而上面聯絡人是X小姐+信箱,但過幾天後老闆 打電話跟我面試洽談,結果報到前1天,公司的一位小姐才打來說:你好請問你是否 有應徵本公司XX職務,想跟你約時間面試= = 感覺老闆跟公司那邊沒有確定好........ 結論:我只有老闆電話用簡訊方式可以嗎?謝謝大大 ※ 編輯: jack31605 來自: 61.228.150.76 (11/14 18:37) ※ 編輯: jack31605 來自: 61.228.150.76 (11/14 18:41)

11/15 10:10, , 9F
你要用簡訊也可以呀 雖然比較不正式
11/15 10:10, 9F

11/16 19:45, , 10F
sal大謝謝!
11/16 19:45, 10F
文章代碼(AID): #1IX98Dum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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