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健保問題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小珮子)時間12年前 (2014/02/19 19:45),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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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原po即將離職 但因為現在還有3天的喪假還沒請完 我打算跟現任的公司說到3/12(三) 但新公司3/10(一)就要報到了 如果說我跟原公司說3/10-12 三天都請喪假 3/12在幫我轉出勞健保 之後跟新公司說因為原公司還有假沒請完~請他們3/13開始在幫我保勞健保 這樣法律上來說是合理的嗎? 也就是在新公司上班~但是前幾天還是在舊公司保勞健保 另外想請問~若是剩下的三天喪假原公司不讓你請完,叫你3/7(五)就走人 是否可以去勞工局檢舉?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5.150.105

02/19 19:52, , 1F
假算成薪水?
02/19 19:52, 1F

02/19 20:06, , 2F
S大的意思是說那個星期的六.日無法領到薪水了嗎?
02/19 20:06, 2F

02/19 21:45, , 3F
勞保重複不會怎麼樣,健保新公司會加
02/19 21:45, 3F

02/20 18:26, , 4F
所以可以跟原公司說3/12離職日應該是合理的吧?
02/20 18:26, 4F
yijuin:轉錄至看板 CareerLady 02/20 18:28

02/20 22:52, , 5F
到職當日就要加保喔,不然你出事情很麻煩
02/20 22:52,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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