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薪資另外扣掉餐費,可以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寧靜的寧靜)時間12年前 (2014/03/28 09:30), 編輯推噓5(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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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進入現任公司已經滿兩年半了 兩年多前進公司時,公司說除了已定的薪資外,會另外補貼$1800的餐費 原因是因為午餐要自理,無論是自行外出用餐或是自行準備等,都可以 但是今年三月公司因為遷廠,所以公司高層決定重新訂定新廠規則 決定改由請外燴的方式統一員工中午用餐問題 也就是不再開放外出用餐、代買午餐或自行攜帶 所以昨日公司經理發布一項公告: 未來公司於薪資內另外補助的$1800將不再發放 會是員工出勤時間,上班幾天就扣除幾天的餐費($60/日) 可是像原PO本人為了省錢,都會自己從家裡攜帶至公司微波或蒸飯 其他同仁也會為了減少支出而選擇中午不吃 但是公司的命令一下,就等於強制所有同仁中午一定要在公司用餐 無論想不想吃或要不要吃,就是要扣錢 對於把午餐津貼視為全薪內一部分的同仁們,都覺得這樣如同變相減薪了 請問公司這樣的公告合理嗎?是否可以勞基法來向公司進行辯駁呢? 再麻煩各位版友協助解疑 感謝大家......<(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99.237.1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395970227.A.37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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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薪水條中計算方式 若是本薪+獎金+餐費=月薪 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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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因為這種供餐模式本來就無法區分你要不要吃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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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勞基法絕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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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胃口大的很好 對於原PO很不好 就是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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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沒叫你自已出費就要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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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但也不違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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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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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扣錢很怪啊 我前公司也是有請人來煮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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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喜歡自己去外面吃 我就不用被扣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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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吃也扣錢是合理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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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公司,不管你吃不吃,都用上班日乘50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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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地方在這在工作契約中應該不會有註明 等於是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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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的福利 所以公司餐費補助方式公司怎麼訂都合理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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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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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省下準備午餐的心力 就給他大力吃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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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費這種東西根本是公司削減全薪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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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會不太爽 不過1餐60 好像挺便宜的(跟外面便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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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一定合各人口味,60元要吃真的算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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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辦的都馬很難吃 絕對沒有60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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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薪資的談法,如果把$1800當免稅膳費就有這問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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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視為薪資,就沒有這問題,這也是最近本公司正在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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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DD2pDw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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