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到職前先簽契約書合理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 )時間12年前 (2014/06/05 10:37),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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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面試上某公立醫院,須簽立契約書 但該單位(非人事,是上班單位)先email了契約書給我 上班日、薪資欄都空白,要求我先印出來簽名蓋章寄回去單位 這樣他們才能送給人事 才能確認我報告日期 我覺得很不合理 因為內容尚未完整 卻要求我先簽名蓋章@@ 但該單位的秘書又說 是醫院人事規定 要先簽契約書 才能確定報到日期 請問有人遇到這樣情況嗎? 本來就在等人事通知 想去這份工作 但現在這樣 讓人覺得很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02.14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401935872.A.B9F.html

06/05 16:27, , 1F
我的想法 你可以簽名蓋章 "自行留底一份(拍照、影印)"後回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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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6:28, , 2F
你先拿到offer後,就要求正式契約書的副本(這時候應該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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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加註不利條款,到時雙方再討論。反正你自己有留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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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6:30, , 4F
證明留底和副本有出入,契約書被修改,理應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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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式化條文就算了 若你很擔心被騙那就別去吧(公立醫院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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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16:37, , 6F
謝謝你的建議喔!我會先留底!
06/05 16:37, 6F
文章代碼(AID): #1JZzW0kV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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