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符合勞基法?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願生命永遠有明天)時間10年前 (2015/11/09 14:55), 10年前編輯推噓1(1010)
留言11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請問大家的意見,手機排版請見諒 最近新到任一間工司,面試時問休假制 度,人資只說一切符合勞基法,月休八天 (我第一次任職非週休二日的工作) 昨天經由直屬主管告知公司總休假日數的計 算方式如下: 例如105年366天(有潤月多一天)人事行政 局公告例假日為116天 工時: 8*(366-116)=2000 這裡強制一天工作7.5小時 休假日:366 - (2000/7.5)= 99天 就是說也沒有年假之類的補休,當然加班費 也不會有,請問這樣真的有符合勞基法嗎? ========== 詢問公司相關資訊,請使用 [公司]類別,勿使用 [問題] 類別 =========== 確認過後,此兩行得用 ctrl + y 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7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47052121.A.094.html ※ 編輯: age7 (223.139.172.28), 11/09/2015 15:01:20

11/09 16:05, , 1F
光是沒加倍費這點就不行了
11/09 16:05, 1F

11/09 16:16, , 2F
勞基法雙周84小時法定假日=每周休1.5天?52+19國假=110天
11/09 16:16, 2F

11/09 16:24, , 3F
月休8天之年工作日=(366-12x8)x7.5/8=253.125,休112.875
11/09 16:24, 3F

11/09 16:26, , 4F
年假和加班費是勞基法內就有 不違法?
11/09 16:26, 4F

11/09 16:57, , 5F
當然沒有符合勞基法 沒有加班費或補休已違法 除非是符合責
11/09 16:57, 5F

11/09 16:57, , 6F
任制的範圍 但是這樣就不能用工時計算上班時數
11/09 16:57, 6F
謝謝大家的回答,我會再跟人資討論,堅決不做奴工!!! ※ 編輯: age7 (1.175.11.119), 11/09/2015 17:43:34

11/09 19:37, , 7F
我覺得你可以問一下勞工局,但你的公司的給假已經達到法定
11/09 19:37, 7F

11/09 19:39, , 8F
假日,且每7天休一天,且你未滿一年也無所年假,我不知道
11/09 19:39, 8F

11/09 19:40, , 9F
還有什麼是可以爭取的,若爭取到請回報分享一下
11/09 19:40, 9F

11/09 19:43, , 10F
還有人事行政局的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勞工是無權享用的,
11/09 19:43, 10F

11/09 19:45, , 11F
公務人員並不適用勞基法,我們是鬼島不是嗎?早就一國兩制
11/09 19:45, 11F
我會再詢問勞工局及公司人資,若公司制度 是這樣,那就把工作機會留給其他可以接受 的人。 ※ 編輯: age7 (1.175.11.119), 11/09/2015 20:14:38
文章代碼(AID): #1MG4DP2K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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