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全勤獎金與特休(年假)間的關係
大家好,大家都知道,公司不能因為員工請年假就扣他全勤獎金,
但今天聽到我們老闆說想要從下個月開始,
只要你不請假(含年假)不遲到,就再多發2,000獎金給你,
這是鼓勵大家正常出勤,都不要請假。
是多發的,只要你不請假就多發給你,
你有請假,你也只是領跟現在一樣的薪水,並沒有扣你薪水,
所以這是符合勞基法規定的。
我認為這只是在玩文字遊戲,找到的解釋函令是說,
任何和出勤日數有關的獎金發放都應視為工資,
而按照勞基法規定員工請年假工資應正常發放。
所以上述說的2,000獎金也應該正常給予員工。
雖然公司拐了個彎說是額外加給你的,但仍然不合法。
如果我單純站在員工立場,我可能覺得這制度很OK,
反正我沒請假就多領2000,想休假就休假,薪水也不會比現在少。
但站在公司人事的立場,既然這不合勞基法規定那我就不贊成這樣做,
以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及勞資爭議。
但我們老闆完全不能認同我,他就是覺得這合情合理又合法。
所以想請問大家,他的邏輯真的沒問題?
這種情況大家會怎麼做?
隨便他?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反正以一個員工的立場我應該是有好無壞。
又或者該堅持反對這項政策的實施?
又如果真的這樣實施了,那麼員工因為想拿獎金而沒請完的年假,
公司是否要換算成工資給付給員工?
年假如果因為可歸屬於雇主的因素無法休完,
例如想請年假但不被核准,這時候公司就得換算成工資發給員工。
但如果是員工為了每個月的獎金自行決定不休完年假呢?
按照我們老闆的邏輯,公司沒有說你不能請年假,只是鼓勵你正常出勤,
所以你自己決定不休完年假,公司也沒義務換算薪資給你。
不知道這種問題在薪資板O不OK
如果有違板規再麻煩告知了,會立即刪除,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18.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49761569.A.1C9.html
推
12/11 00:06, , 1F
12/11 00:06, 1F
→
12/11 00:06, , 2F
12/11 00:06, 2F
→
12/11 00:07, , 3F
12/11 00:07, 3F
推
12/11 00:25, , 4F
12/11 00:25, 4F
→
12/11 00:25, , 5F
12/11 00:25, 5F
→
12/11 00:33, , 6F
12/11 00:33, 6F
→
12/11 00:33, , 7F
12/11 00:33, 7F
→
12/11 00:37, , 8F
12/11 00:37, 8F
→
12/11 00:37, , 9F
12/11 00:37, 9F
推
12/11 01:17, , 10F
12/11 01:17, 10F
→
12/11 01:18, , 11F
12/11 01:18, 11F
推
12/11 04:17, , 12F
12/11 04:17, 12F
推
12/11 09:16, , 13F
12/11 09:16, 13F
→
12/11 14:43, , 14F
12/11 14:43, 14F
→
12/11 14:43, , 15F
12/11 14:43, 15F
推
12/12 13:09, , 16F
12/12 13:09, 16F
→
12/12 13:09, , 17F
12/12 13:09, 17F
→
12/12 13:09, , 18F
12/12 13:09, 18F
推
12/12 13:13, , 19F
12/12 13:13, 19F
→
12/12 13:15, , 20F
12/12 13:15, 20F
→
12/12 15:33, , 21F
12/12 15:33, 21F
推
12/14 16:54, , 22F
12/14 16:54, 22F
→
12/14 16:54, , 23F
12/14 16:54, 23F
Salary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